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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芦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管理程序,强化监督机制,使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达到降低采购成本,节约采购资金,不断提高企业综合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直属单位、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是对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过程中的采购、验收、保管等行为的基本规范,将公司所需物资划分为大宗物资、共性物资、设备及普通物资四种类别。
(一)大宗物资:指经常性需要,数量大而品种少,占用资金多的物资。包括煤炭、液氯、硫磺、红砖、盐膜、钢材、木材、塑料原料、己内酰胺、锦纶、涤纶、氨纶等物资。
(二)共性物资:指批量小、占用资金少,集团公司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物资。包括劳动保护用品中的工作服、防寒服、雨衣、绝缘鞋和办公用品中的计算机及配套设施等。
(三)设备:指单批采购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设备。
(四)普通物资:除上述三类物资以外的其它一般性物资。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集团公司设立物资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分管营销工作的领导
成员:市场部、财务部、计划企管部、工程设备动力部、生产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安全环保保卫部、法律顾问室、人力资源部、监察室、审计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职责
第五条 市场部职责
(一)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修改完善工作,并对各直属单位及全资子公司对其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
(二)负责公司煤炭、盐膜、钢材、设备及共性物资的采购工作。
(三)参与共性物资及设备的验收工作。
(四)参与硫磺、液氯、红砖、木材、塑料原料、己内酰胺、锦纶、涤纶、氨纶等大宗物资采购工作。
(五)负责按照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相关要求,做好供应商评审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公司主要物资的市场调研及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各直属单位、全资子公司对各项物资的管理情况,纠正物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章行为。
第六条 财务部职责
(一)负责集团公司直属单位、部室各项物资采购资金计划的核定、发票的把关与审核、采购资金的筹备与拨付等工作。
(二)负责全资子公司物资资金计划及采购资金的监管工作。
第七条 计划企管部职责
(一)负责公司计算机及配套设施的选型把关工作。
(二)参与公司计算机及配套设施的市场调研、供应商考察工作。
第八条 工程设备动力部职责
(一)参与拟购设备市场调研及询价工作。
(二)负责公司主要设备和特种设备的选型把关工作。
(三)负责组织设备采购的验收工作。
(四)负责监督所采购设备的技术资料转移工作。
第九条 生产质量技术部职责
(一)负责公司采购煤炭、盐膜、钢材等物资质量的检验与验收把关工作。
(二)参与公司大宗物资、共性物资及有关检验、计量方面设备供方综合评审工作。
第十条 技术中心职责
负责新产品开发所需设备的选型认定及采购的组织工作。
第十一条 安全环保保卫部职责
(一)参与安全环保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
(二)负责对安全环保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选型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购买过程中相关证件的办理及供方资质审核工作。
第十二条 法律顾问室职责
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的把关与审核工作。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职责
参与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考核及奖罚认定工作。
第十四条 监察室职责
参与大宗物资、共性物资及设备采购合同的谈判、签定及各类物资采购过程的监督。
第十五条 审计部职责
(一)参与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
(二)负责物资采购行为及其过程的监督工作。
第十六条 各直属单位及全资子公司职责
(一)负责大宗物资(煤炭、钢材、盐膜除外)、普通物资的采购工作。
(二)负责各项物资的采购计划、供应、验收、发放、仓库管理工作。
(三)建立定点采购供方档案。
(四)实施期量控制,防止超储积压和不合理占用。
第四章 物资计划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物资计划纳入集团公司年度经济工作计划统一管理。各直属单位对生产所需物资均须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根据确定后的计划实施采购。物资采购计划包括:年度计划、季度调整计划、月份追补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物资计划。
(一)年度计划。根据年度计划生产任务量、费用指标及消耗定额,结合库存量,按材料类别、料号、规格型号、数量编报年度物资计划。要求在本年度10月25日前编报下一年度物资计划。
(二)季度调整计划。指各单位依据所编报的年度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品种、规格、数量上的增减进行调整。编报时间要求在季度前一个月的25号以前,以便及时调整。
(三)临时追补计划。指各单位根据生产过程中临时发生的特殊需要,所作的临时补充计划。临时追补计划原则上定在每月5日、15日前两次。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物资,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由甲方供应的物资,由各单位根据工程预算编制采购计划表,经该项目负责人及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进行采购。
(五)在物资计划编报中,要坚持计划的科学性、完整性、经济合理性,贯彻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编报物资采购计划,防止物资积压浪费,加速资金周转。
(六)年度物资计划(一式两份)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报送市场部一式一份。市场部负责各单位年度计划的汇总,并报财务部、计划企管部、集团公司领导。
第五章 物资采购程序
为了强化管理,提高物资采购的效率与效益,公司各单位物资采购方式实行归口集中统一采购制度,避免出现多头采购或分散采购。公司市场部和各经营单位的供应部门为物资采购的实施方,在采购方式上根据采购计划,要紧密结合市场行情,采取大批量与小批次相结合的合理采购方式。
第十八条 大宗物资采购程序
(一)对公司煤炭的采购按照《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煤炭采购工作暂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