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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厂石灰石粒度检验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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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6/2(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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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进厂石灰石粒度检验作业指导书
QLS/CXG-ZL-045-2011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进厂石灰石粒度的测定,其他对粒度有要求的原料可参照执行。

1 仪器、设备
1.1取样勺:其容量不小于6Kg
1.2分样器:大号
1.3案秤:称量10Kg
1.4方边筛:直径Φ40~Φ50cm,孔径Φ30mm
2 测定方法提要
所谓石灰石的粒度是指石灰石颗粒大小的程度,通常用颗粒直径来表示。石灰石的粒度组成直接关系到粉磨和烧成,粒度测量一般采用筛析法测量分级统计,考虑到我厂进厂石灰石的具体情况,我们只测量其粒径≥30mm的粒度情况,其粒度用30mm孔径筛余百分数表示。

测定步骤
每天白班从石灰石调配库进料皮带上取两次样,每次6Kg合并,从中称取10Kg,经30mm孔径筛筛析,用案秤称其筛余重。

其石灰石≤30mm粒度按下式计算:
粒度% = × 100%

进厂原煤取样作业指导书
QLS/CXG-ZL-046-2011
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厂原煤取样的工具、部位、步骤及数量等。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进厂原煤的取样,其它物料的取样亦可参照采用。

2 取样工具
2.1取样铲
2.2取样桶
采用容积为40cm3的0.5mm铁皮制成的圆柱型取样桶。

3 取样部位及数量
3.1 通常取样部位
进厂原煤在汽车上取样点如下图所示:

汽车取样点
3.2 异常情况取样
在特殊情况下,可采用较为自由的方式来局部抽取,一般采用打开汽车后门或侧门的方式取样,亦可采用卸一小部分后再行取样等。

3.2 取样数量
凡同时进厂的原煤,一般应以不超过三车为一批,每车取样点不少于7个,取得的样品总量不少于1Kg。

4 取样步骤
在进厂原煤车上取样时,按上图找好取样点后,先用取样铲铲去原煤表层约15cm,将取样铲插入原煤内一定深度取样,每点取样约100g,放入取样桶内。

原煤按同一产地同一批合并,均化缩分至250g后,称取50g于干燥恒箱烘干1小时,检测水份并于电磁研磨制样机制样,样品研磨后,全部过0.2mm方孔筛,送交分析组检验。样品必须注明产地、车号、吨位、取样日期、取样人、水份等内容。

出厂水泥取样作业指导书
QLS/CXG-ZL-048-2011
1 取样设备、工具
1.1 自动取样器:CT3-P/500A型粉料自动取样器。

1.2 取样勺:长450mm,直径Ф50mm的尖头取样勺。

1.3 取样桶:容积为10cm3和20cm3的0.5mm厚铁皮制成的圆柱型取样桶。

2 取样要求
2.1 取样总量
每个编号取得的样品总量至少20kg。

2.2 取样数量
2.2.1 自动取样器取样
袋装水泥采用自动取样器取样时,取样数量:编号吨位≤1000吨的品种水泥,每两小时取样量大约3.0kg;编号吨位≤800吨的品种水泥,每两小时取样量大约4.0kg。当两台包机同时出同一品种同一编号的水泥时,取样量翻一倍。

2.2.2 取样勺手工取样
2.2.2.1 袋装水泥在站台堆存时,每10吨为一个取样点,取样数量:编号吨位≤1000吨的品种水泥,每个取样点至少取0.2kg;编号吨位≤800吨的品种水泥,每个取样点至少取0.3kg。

2.2.2.2 袋装水泥直装汽车时,每两辆车为一个取样点,编号吨位≤1000吨的品种水泥,每个取样点至少取0.5 kg;编号吨位≤800吨的品种水泥,每个取样点至少取0.6 kg。

2.2.2.3 汽车散装,每一辆车为一个取样点,编号吨位≤1000吨的品种水泥,每个取样点至少取0.4kg;编号吨位≤800吨的品种水泥,每个取样点至少取0.5 kg。

3 取样方法
3.1 自动取样器取样
3.1.1 设定参数
先将取样器工作时间、取样时间和间隔时间设定适宜,取样量满足要求后,不宜随便调整各工作参数。

各工作参数初步定为:取样时间为5秒,间隔时间为90秒。(当两台包机同时出同一品种同一编号的水泥时,取样时间为10秒。)
3.1.2 采样
每一小时取样一次,卸下储料桶,将储料桶从出料口取出,把样品倒入留样桶内。重新将储料桶复位,将把手推回原位,并上锁。

3.1.3注意事项
每次更换水泥品种编号前和取完样后,必须清空储料桶及蛇形管,以免混样和堵塞取样器。

放回储料桶时,一定要对准出料口,放到原位,否则易出现漏灰及取样器不工作等现象。

如果不用取样器取样时,要及时关闭取样器取样开关。

如果取样量过多和过少要及时通知质量调度员或管理人员,进行取样量的调整或取样器的维修。

3.2取样勺手工取样
3.2.1 袋装水泥,在取样点找好水泥袋口,用取样勺轻轻拍打,使之疏松,将取样勺斜插入袋内适当深度(勺口向袋内),小心抽出取样勺,取出规定的水泥量放入取样桶。

3.2.2 散装水泥,用取样桶从散装水泥车顶入口处取样。待散装水泥车装完后,打开每个入口盖,在适当位置将取样桶插入水泥适当深度,取出以上规定的水泥量。

4 留样
将取得的出厂水泥样品提回留样室,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编号合并倒入留样桶内,并放入出厂水泥样品标签。

生料细度、水份检验作业指导书
QLS/CXG-ZL-049-2011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出磨生料、入窑生料的取样以及细度、水份检验。

2 方法原理
2.1 采用标准方孔筛对出磨生料、入窑生料进行筛析,用筛网上所得筛余物的质量占试样原始质量的百分数来表示出磨生料、入窑生料的细度。

2.2 出磨生料、入窑生料经烘干后,失去质量的百分数即为水份。

3 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