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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需经部门经理签批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方为有效,备案后如加班工资超出累计已支付工作量补贴数额由公司予以补发,如加班工资低于工作量补贴则差额不予扣除。
4、新员工工作未满7日,其工资作为违约赔偿,不予发放。
5、公司员工工资支付一律以银行卡方式发放,特殊情况领取现金,须经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和财务中心总监签批方可。
6、公司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遇节假日顺延。
六、工资变动管理
1、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市场薪酬调查,以了解市场薪酬水平。
2、任一员工工资变动均应逐级审核后报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复核,人力资源中心复核确认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
3、未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的工资变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工资变动执行人负责承担。
七、工资表编制与审核
1、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岗位员工工资表由省级分公司人事部负责编制,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岗位员工工资表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编制。
2、每月2日各分公司人事助理须分别向省级分公司人事部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提交本公司员工考勤表、奖罚单等工资表编制资料。
3、每月4日各绩效考评部门须分别向省级分公司人事部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提交相关绩效考评表单。
4、每月6日前工资表编制部门完成工资初表编制工作,由部门经理予以审核签字确认,审核内容包括:
A、审核人数是否正确,有无遗漏或重复、虚增制作。
B、审核出勤天数是否准确。
C、审核工资标准和各项增加、扣除项目金额是否正确。
D、审核绩效考核表单的准确性。
E、审核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5、工资表编制部门经理审核无误后提交公司人力资中心总监复核。每月9日前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无误签字确认后提交财务中心总监进行工资支付前分析审查。
6、公司财务中心每月11日前完成工资表正确性审查,并编制公司工资变动分析报表一并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7、公司总经理审批完成后,财务中心通过银行将员工工资直接支付至员工工资账户中。
8、工资表编制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如有延迟按50元/天处罚责任部门负责人。
9、人力资源中心对工资表编制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编制错误将按错误严重程度给予责任人及其直接上级10-500元处罚,如因此造成公司损失,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八、工资表管理
1、员工对工资产生疑议时,可行使工资请查权,但自工资发放日起1个月内未行使时,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2、员工薪资实行个人保密制,要求工资表编制部门电脑中的工资表设置只读和阅览密码,以防他人随意查阅。
3、员工薪资由银行统一发放,新进员工或无银行存折号码员工需按财务部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由财务部予以办理。
4、工资表编制过程中的各项资料如考勤表、绩效考评表单、工资变动表等均应按《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予以存档管理。
5、已签批发放工资表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存档保管,纸质工资表保管期限为2年,电子工资表需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