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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手册可帮助您理解就职公司的各项要求,可享受的权利和需要履行的义务。熟悉这些内容后,您将对公司运作和管理风格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包括您对公司的期望和公司对您的期望。
本手册经2014年3月11日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自2014年6月12日起执行。
本手册的解释权属于公司组织人力资源部。
本手册归公司所有,仅供内部使用。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时,必须将此手册归还公司。
总则
第一条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手册(又称《员工管理规定》),是以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依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二条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加强内部管理,依法治理公司,规范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公司和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入职指引
第三条经公司审批录用人员到公司入职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能适应重工业企业工作性质的要求,体检参照当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执行),体检合格:
(二)符合公司招聘录用条件:
(三)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相当的专业知识。
凡下列人员不予入职;若已入职被发现者,取消录用;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吸食毒品或者有嫖娼、传销等国家法规明令禁止行为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性疾病者及其他不适应工作岗位的重大疾病者;
应聘或入职时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
冒名顶替应聘者;
与其他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或者竞业限制期限未满者;
在读学生或未取得应聘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者;
未满18周岁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者;
其他法规、条例认为不适合者。
第四条新员工入职流程为:入职体检→报到→入职培训→签到《劳动合同》→试用→定岗。
第五条报到前需到公司制定医院接受体检,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
第六条组织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报到手续。
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本人签名复印件,组织人力资源部门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一)身份证;
(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三)毕业生报到证原件(或失业登记证/退伍军人安置证/就业安置证/农民工服务手册),劳动关系转移手续;
(四)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
(五)免冠一寸近照四张;
(六)有工作经验者须提供上一工作单位离职证明、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原件;
(七)其他需要出示的证件、资料。
第七条报到人员将接受公司(或报到单位)组织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公司发展历程、企业文化、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生产工艺流程、安全环保知识等。
第八条入职一个月内,公司与员工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员工不愿意签订的,立即终止劳动关系。
第九条新员工试用期满后,公司根据单位用人需求和试用期考核情况进行定岗。
第三章 劳动关系管理
第十条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第十一条员工与公司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
(一)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三)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二条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公司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续订劳动合同,变更、续订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十四条因员工组织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组织机构调整等或员工不胜任工作,与工会协商后,公司可以提出调整工作岗位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公司解除与员工解除三种形式。
第十六条公司经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符合本手册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的;
(三)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