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范围
适用质量体系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3.定义
3.1 质量体系所产生的受控文件共三类:
3.1.1 质量手册;
3.1.2 程序文件;
3.1.3 支持性文件,包括如下:
A.作业指导书;
B.其他操作用的质量体系文件。
3.2 受控文件有效版本识别为:
3.2.1 没有盖[作废]章和[非受控]章;
3.2.2 除特殊情况,有效版本加盖上红色[受控]章;
3.3 外来文件:包括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公约、惯例和顾客提供的文件等。
4.职责
4.1 质量手册:
4.1.1 办公室负责编写质量手册及其更新版本;
4.1.2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总经理批准质量手册;
4.1.3 办公室负责分发质量手册、存档质量手册原稿版本更新;
4.2 程序文件:
4.2.1 质量手册涉及的部门主管负责:
A.组织编写所属范围的程序文件及更新版本;
B.存档与本部门相关的受控程序文件。
4.2.2 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负责批准;
4.2.3 办公室负责程序文件及更新版本的分发和原稿的存档。
4.3 支持性文件:
4.3.1 技术文件由质检部组织编写,部门主管负责审核;其它文件由涉及的单位主管负责组织编写对所属职责范围内的支持性文件及更新版本,部门主管负责审核支持性文件;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支持性文件;
4.3.2 办公室负责支持性文件及技术文件的分发、原稿的存档及版本更新;
4.4 外来文件:
4.4.1 权责:
A.办公室负责存档及每年一次通过标准情报部门收集本公司有关的外来文件;
B.办公室负责外来文件的控制和分发按5.2、5.3、5.6条款执行;
4.4.2 各部门主管负责存档所属部门使用的外来文件。
5.要求
5.1 总则
受控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更新、发行、存档等,按本程序职责说明执行。
5.2 受控文件分发前程序:
5.2.1 受控文件的批准人在文件上签章使文件生效。
5.2.2 受控文件分发前准备:
A. 文件批准后登录于“受控文件清单”及“文件分发控制记录”;
B. 交分发者之文件可以是原稿、复印件或传真方式;
C. 作为原稿文件的背后盖蓝色“发行”章以便识别;
D. 若以传真方式送分发者,分发者收到传真后在复印件背后盖蓝色“发行”章以便识别;
5.3 受控文件分发:
5.3.1 分发者按批准者在“文件分发控制记录”确定的文件分发份数复印文件;
5.3.2 接受文件的人员在“文件分发控制记录”上签章作记录;
5.3.3 如分发文件属更新版本,分发者要求收件人出示失效文件,并盖红色“作废”章做作废处理,失效文件一般由文件分发者收回或销毁,分发者在“文件分发控制记录”上作已收回处理失效文件的记录,作废文件的原稿需保留;
5.4 受控文件的更改:
除非有特别指定,受控文件的更改应由该文件的原审批部门或原批准人进行审批,其更改处理方式如下:
5.4.1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支持性文件(技术文件除外)需更改时,如涉及文件内容的更改,由申请者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通知原审批部门或原批准人进行更改作业,并依5.3节分发至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果只是错字或字数的删减等的更改,则可由原文件批准人直接在文件上更改(含原件),并在更改处签章。
5.4.2 图样、设计文件及工艺文件需要更改时,直接在图样及工艺文件上进行更改并作好标记。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