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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训候选人员在取得任职资格后成为见习组训,并进入三个月见习期,见习期满可进入首次职级评聘。
第二条除首次职级评聘外,总公司培训部在每年的年中和年底分别进行两次半年度职级评聘。此类考评与公司人事考核同步进行,由组训所在的分公司组织资源部、培训部、三级机构及四级机构联合进行,采用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次职级评聘后不到半年的,不参加半年度职级评聘。
第三条组训职级划分及评聘条件
组训职级共分为高、中、初三个档次、九个职级:
职级
评聘条件
在岗时间
评聘内容
高
高三
任职高二级组训1年以上
1. 专业技能考核
2. 工作绩效考核
3. 总公司测评
高二
任职高一级组训1年以上
高一
任职中三级组训1年以上
中
中三
任职中二级组训1年以上
中二
任职中一级组训1年以上
中一
任职初三级组训1年以上
初
初三
任职初二级组训6个月以上
初二
任职初一级组训6个月以上
初一
任职见习组训满3个月
第四条职级评聘的考核内容
组训职级评聘重点考核组训的专业技能、工作绩效、总公司测评加分三个方面,权重比例、分值如下:
(一)专业技能占40%
(二)工作绩效占60%
(三)总公司测评加分20分
第五条职级评聘的结果
职级评聘的结果分为“晋升”、“维持”和“降一级”。同时满足两项参评要素,是获评此类评聘结果的必要条件。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参评要素1
职级评聘的考核得分
参评要素2
分公司的人事考评结果
评聘结果
85-120分
“B+及B+以上”
(半年人事考核:70-79)
晋升
60-84分
B
(半年人事考核:60-69)
维持
59分以下
C
(半年人事考核:60分以下)
降一级
第六条职级评聘的程序
(一)分公司根据组训职级评聘标准对在岗组训进行专业职级初步聘级,并将聘级结果上报总公司培训部,总公司培训部会同组织资源部审批后报公司领导签批,培训部根据签批意见确定评聘结果,并反馈分公司;同时将评聘结果反馈组织资源部,由组织资源部对相关人员的组训津贴进行调整。
(二)职级评聘送审材料:《XX保险组训职级评聘表》(附表3);《XX保险组训职级评聘汇总表》(附表4)。
第七条获得总公司组训资格但未从事组训工作的人员,不参加组训评级评聘,不享受组训待遇。
组训的待遇
第八条各职级组训薪资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岗位津贴等)的具体标准依据总公司组织资源部相关文件执行。其中,岗位津贴标准如下:
职级
初一
初二
初三
中一
中二
中三
高一
高二
高三
津贴标准(元)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1700
1900
2100
第九条组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