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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优化整合双方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营运成本的基础上,以促进公平、公正、有序及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
保护甲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统一品牌形象,提高“艾荔儿(梵菲时尚)品牌服饰折扣店”的信誉,使消费者得到真正满意的服务和商品。
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专卖店资格授予
2-1乙方通过甲方经营理念、原产品情况、店面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并认同,同时结合自身条件,当地消费市场状况向甲方提出申请加入“艾荔儿(梵菲时尚)品牌服饰折扣店”体系,自愿接受甲方之经营理念,认同并服从甲方的经营管理模式。
2-2 甲方授权乙方在市(县) 区(路)号或 商场开办“艾荔儿(梵菲时尚)品牌服饰折扣店”,乙方只能在此区域内以该店铺的形式经营销售,乙方未取得本合同之外的书面许可之前,不能在规定区域外以变相或类似变相的形式设立分店。
2-3乙方承认甲方的商号、商标归甲方公司所有,具有特定的商业价值,受法律保护。
2-4乙方需要在第2-2条款规定的店址外新建专卖店,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定该新建专卖店的合同。如需搬迁店址需提前告知甲方搬迁后详细地址。
2-5 为防止店址布局重复,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的店址,不受甲方保护,给甲方带来连带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补偿。
第三条:费用支付方式
3-1 凡申请参与我公司“艾荔儿”“梵非”品牌经营的客户,需在签订合同前缴纳3000元品牌保证金。之后合同正式生效并由公司赠送品牌门头字样一套:价值1200元(水晶字单字最大尺寸为长宽31cmX31cm)。如经销商一年后完成公司合同规定的销售任务并提出解除合同退出专卖,我公司即可返还经销商所缴纳的3000元品牌保证金。如不到一年提出解除合同退出专卖 ,我公司将扣除品牌门头字样费用1200元,其余1800元返还。如经营期间没有完成公司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任务的50%则只返还750元。
3-2 首批进货款根据实际情况略有不同,但秋冬款进货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