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活动合作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系依法成立的具有服务经营权的专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并经友好协商,现就以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服务内容: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广告物料制作和活动承办等服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到期。
合同价款及支付
乙方提供物料和服务的价格不得超过同行的平均价格。
常规物料费用报价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义务
1. 委托具有丰富公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组成项目工作组;
2. 根据乙方对活动创意和实施的有关要求和建议,及时提供有关公司背景,市场策略、产品特性、经销商特征等有关资料。保证提供的资料准确、完整,无任何遗漏并对其正确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
3. 涉及第三方,甲方有责任出面并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协调和沟通,必要时乙方协助参与;
负责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向乙方确认涉及第三方费用的报价、审核及确认;
根据有关项目合同之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 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活动和服务内容,如有相关任务及物料增加,则在双方协商认可的情况下追加任务及物料合同。
乙方义务
乙方应委派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组成项目小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内容,以达到预期效果。
依据本合同服务内容和条款,及时提供富有成效、具备时效性的各项服务,在服务过程中随时主动与甲方沟通,并按照甲方意见进行改进。
对所提供的服务、产品的质量负责。
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由乙方传播出去的任何文字、图像及影视资料,乙方不具有版权和其他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转载、编辑加工、评论等。
乙方应对活动和安装现场的安全事项负责,需要确保搭建、安装、存续、拆除等过程中确保人身财产的安全,若在安装、搭建、存续、拆除等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广告物件完工后,乙方应当书面提交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广告物件交付甲方使用,未验收合格的广告物件视为未交付。
广告物件存续期间乙方负有监测、维护、保修义务,乙方应定期对户外广告牌等广告物件进行监测和修复。 如甲方发现广告物件出现需要修复情形并通知乙方,乙方未及时修复的,甲方有权聘请其他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广告物件存续期间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存续、拆除过程中的人为原因、风雨雷电等不可抗力自然原因而发生广告物件坠落、倾斜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