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计划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海泰控股集团计划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和控股公司。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计划包括发展战略和规划、年度计划、月度计划以及相应的实施方案。第五条 计划工作的管理,是指对公司工作计划的编制、核定、监督执行、调整、评价等工作的管理,其具体任务如下:(一) 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三至五年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明确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二) 通过制定年度、月度计划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使各项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在统一的计划管理下协调进行;(三) 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指标的实现;(四) 评价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行使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的领导职能;总经理办公会行使公司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的领导职能。公司企划部是计划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拟定、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报审、推动、调整等具体工作,同时负责与海泰控股集团企业运营部的工作对接。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控股公司的计划管理工作,并与企划部进行工作对接
第二章 计划的编制、审定与调整第七条 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是根据园区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海泰控股集团的总体发展战略,在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外部环境、内部状况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司所拥有的资源和能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所作出的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方向性、整体性、全局性的定位、发展目标和相应的实施方案。第八条 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由公司企划部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决定进行编制,并适时滚动调整。第九条 发展战略和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 现状与环境分析。包括基本情况、环境分析和竞争力分析等; (二) 总体战略指导思想;(三) 战略目标;(四) 实现战略目标的必要条件;(五) 规划期间内各年度工作目标与重心;(六) 需要包括的其他内容。第十条 年度经营计划是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分解落实,是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具体实施。第十一条 年度工作计划的主要编制依据:(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二) 海泰控股集团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三) 公司内部资源能力及外部经营环境;(四) 公司上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第十二条 年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内容:(一) 经营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