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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环境管理物质管理体系关联生效的文件与资料管制(含外来文件)。
定义:
3.1一阶文件:指环境手册(此指“环境管理推进体系”,下同)
3.2二阶文件:指程序文件
3.3三阶文件:指工作指导文件,包换作业标准、技术文件、检验标准、办法等。
3.4四阶文件:指包括检验记录、纠正记录、测试记录/报告、训练记录等。
3.5外来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如ROHS/WEEE指令,外来标准如SONYSS-00259,由客户提供的其他环境管理物质管理体系的相关资料或书面要求,环境投诉等;协力厂商提供的境管文件资料如ICP/COC/MSDS等。
3.6管制文件:对环境管理体系动作起指导性作用的文件,在公司内,管制文件通常加盖“文件控制中心文件行章“印章标示。
3.7文件控制:文件的发放、接收、修改、回收、作废、版本更新、保存等管理活动。
4.职责:
4.1文件之审批:
环境手册:总经理。
程序文件:环境管理代表。
标准指导书:环境管理委员会。
各项表单:部门主管。
外来文件:环境管理代表,文件控制中心。
4.2环境管理委员会推进负责人负责草概全公司环境管理手册及环境管理程序,经环境管理委员会
负责审查,最高管理屡负责审批核准。4.3文件之分发、回收、销毁及管理:文控中心。
4.4文件制订、修订及废止:原制订部门主管。
东莞市长和印刷有限公司
CHANGHEPRINTINGCO.,LTD
文件编号
CEP02
版本
A.2
生效日期
2006/5/15
文件名称
文件资料管制程序
页数/总页数
2/6
4.5文件的分发单位设定:由该文件的最终核准人决定,该分发的单位。
5.程序
5.1文件编号系统:各类文件之订、修订均需由文管中心依文件编码系统编号管理。
5.2文件的编号:
5.2.1文件编号原则
C为“公司名汉语拼音首字母”即表示“长和印刷有限公司”
E表示环境管理系统之文件。
X为M或P(“M”表示一级文件“环境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