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下载文档 |
2、 现金券可在茂业百货江北店(1-6F)楼层使用。A、B、C现金券使用范围如下:
(1)A、B、C现金券可在标示A券专柜消费,A券专柜接受A或B或C现金券。
(2)B、C现金券可在标示B券专柜消费,B券专柜接受B或C现金券。
(3)C现金券也可在标示C券专柜消费,C券专柜只接受C现金券。
3、 现金券(含A、B、C现金券)可退还,但需在7月13日(五)- 7月15日(日)(共计3天)期间,逾期不退。(1)退还时按当时购买时的方式进行退还。如购买时以现金购买,则以现金方式退还;若购买时以信用卡购买,则以信用卡方式退还;若以茂业百货提货卡方式购买,则以提货卡方式退还。(2)退还时,需在7月13日(五)- 7月15日(日)(共计3天)活动期间内,参照本次活动兑换细则,予以退还原额现金,逾期不退。(3)退还时,顾客需持缴款时的收银小票,若无收银小票则不可退还。(4)退还地点:7F家电服务台指定收银台。
现金券使用有效使用期为本次活动期间,即兑券当日起(含当日)至7月15日止,逾期作废;使用时需同时出具现金券及兑换收银小票(加盖已兑券印章),现金券不找零、不挂失。
现金券购物部分不再享受其他优惠;会员卡参加此次促销活动,现金券消费不积分,不打折。
6、超市、家电、化妆品、黄铂金、珠宝、数码通讯(含手机)、电脑、租赁专柜、订金、运费、改裤费及其他费用类收银单据和现场注明“本专柜另行安排促销活动”及“特价”的专柜不参加此次接券消费活动。
7、网上购物卡(提货卡、工程卡)参加此次促销活动,礼品卡或现金返利卡不参加此次兑换现金券活动,严格按“茂业百货购物卡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的各类购物卡使用范围执行。
8、现金券可跨楼层消费,顾客在消费时,若同时用现金券及现金等消费,先用现金券消费,差额部分再用现金、信用卡等补差。
9、活动地点:茂业百货江北店1F
Ⅱ、兑券操作细则:
人员分组:兑券组、审核监察组
A、兑券要求:
1、兑券组长职责:
1)负责现场培训指导兑券组组员,提高组员对《促销细则》的认识;
2)执行作废权限。因兑券人员操作失误需进行作废时须由兑券组组长和当日总值班在作废的现金券上签字方可操作此权限;
3)合理安排兑券组吃饭、交接班及收市;
4)回收每班次电脑小票交于审核组审核;
5)负责兑券箱钥匙的保管;
6)对兑券组成员操作失误加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