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产品综合服务网络覆盖了欧洲、美国和日本等国际市场,为全球客户提供快速周到的个性化优质服务。
公司以雄厚的技术实力、先进的生产设备、严谨的品质管理领先于LED行业。以节能、环保为主旨,以优化人类光环境,引导未来照明发展趋势为中心,用无限的智慧,应对有限的资源,力为共创绿色环保地球村贡献力量。
第三章 员工手册的颁布、实施和效力
第一条 制定依据。本员工手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广东省和公司所在地所颁布的若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作为本手册制定的法律依据及准则。
第二条 本手册若有与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 公司《员工手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及解释,并经公司员工代表参与表决通过,自公司总经理批准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 对本手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应经过公司员工代表表决通过,并以公告栏张贴通告的方式予以公布。
第五条 本手册印制成册,下发全体公司员工,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章 人员录用
第一条 录用原则
1.1、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录用的唯一部门。
1.2、公司根据岗位需要、用人计划及具体岗位的用人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选拔录用员工。
1.3、公司员工的选拔,采取以面试为主,笔试和技能测试为辅的方式。
第二条 录用条件
2.1、新聘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由公司根据岗位要求在不违反法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确定。
2.2、员工试用期满前,由所在部门根据公司的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视为该员工试用期合格。
2.3、公司对试用期内的员工严格按照录用条件和其从事的岗位工作要求进行考察,对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和不能达到岗位工作要求者,公司可依法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4、以下情况被视为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
在试用期内的员工,被用人部门或公司其他部门,以人证、物证形式证明工作能力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或被用人部门考核或评估不合格的;
在试用期内造成公司认定的严重客户投诉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有欺骗或隐瞒行为的,如求职简历、员工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的,故意隐瞒职业经历、或提供虚假的身份证、学历证或资格证明等个人信息。员工一旦在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以后,被证明其在入职时向公司提供了虚假的个人信息者,公司都将按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与其他公司或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未满16周岁的;
第三条 录用程序
3.1、公司各部门员工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招募和初试,初试合格后由各用人部门负责复试。
3.2、经初试、复试合格的员工,统一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特殊岗位如部门主管、财务人员、采购人员,需经副总经理、总经理面试和审批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3、员工入职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如下手续:
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
如实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或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寸照片3张;
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
提交的一切个人信息资料,人力资源部核对原件及复印件是否相符,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做存档使用,概不退还。
3.4、自新员工正式报到之日(以实际到岗出勤日为准)起30日内,公司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5、员工试用期满前,前述3.3款所列事项仍未准备齐全、办理完备的,应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将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 注意事项
4.1、禁止招收、录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4.2、招收、录用满16周岁且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须先安排进行健康体检并向劳动部门申报登记,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4.3、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再招收、录用。
4.4、主动离职人员原则上须在其离职满六个月后方可考虑重新录用。
第五章 工作时间
第一条工作时间
1.1、本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其中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公休日。
1.2、本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8小时,周一至周五超过8小时的延长工作时间和公休日、法定假上班均计为加班。
第二条 加班
2.1、在不违反法律政策,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尊重员工加班意愿的前提下准予加班。
2.2、加班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申报并经上级主管人员批准。
2.3、加班工资计算按照不低于本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所折算的小时工资乘以加班小时数和国家法律规定的倍数(工作日延长时间1.5倍、公休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