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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太网络科技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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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8/18(发布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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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英太网络科技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录用制度
第三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考勤与请假制度
第四章劳动合同制度
第五章薪酬福利制度
第六章岗位要求
第七章考核制度
第八章职业规范
第九章财产管理制度
第十章保密制度
第十一章 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二章 奖惩制度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管理,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升企业效益,依据国家相关劳动法规制定本公司员工手册。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内的试用人员,因特殊业务需求而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内退人员、外单位借调给我公司合作项目人员、临时人员及顾问等,不适用本员工手册。

第二章 录用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用人实行招聘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与新录用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 1-6 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第四条 新录用员工于报到之日应向公司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等复印件和最后工作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体检合格证明,并填写完整的《员工登记表》。

第五条 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均视为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2、体检不合格的;3、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4、不胜任工作的;5、无法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义务连续或累计时间超过 5 天及以上的(因工受伤除外); 6、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达到严重违纪行为标准的;7、未按约定时间、地点入职到岗达 3 天的;
第三章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考勤与请假制度
第六条 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 40 小时工作制,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作息时间:每周工作5天。

20:30——5:00
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七条 公司安排员工在周六、周日休息,安排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期间休假。

第八条 加班
(一) 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妥善安排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确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加班的,员工应予同意。
(二) 加班由公司统一安排或由员工事先向公司书面申请(填写《加班审批单》),按审批权限经上级 领导批准后实施。没有必要或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工作不得利用加班时间完成。

第九条 员工应按公司规定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无故请假、中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于上班时间因公务需要外出时应按审批权限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十条 考勤
1、员工上、下班(10分钟以内为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二次,罚款20元,月累计三次以及以上情节严重者,降职或按自动离职处理。2、无故不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请假分为以下八种情况:
(一)事假
事假是指员工占用工作时间处理个人事务、经批准后执行的假期。

(二)病假
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给予的医疗期,从员工病假(病休)时 间开始累计计入医疗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 予 3 个月到 24 个月的医疗期。

(三)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度休假施行员工本人预报申请,并由公司根据经营、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如确因工资需要不能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公司将按照国家及聊城市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

3、年休假可跨年度使用,可集中休息也可分段休息,员工自愿不休年休假的,可用来抵补病假、事假;
(四)探亲假
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每年一次、每次三十天的探亲假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其中未婚员工每年一次、每次二十天,已婚员工每四年一次、每次二十天。
(五)婚假 
员工凭结婚证书给予婚假 3 天,符合初婚、晚婚条件的(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增加奖励假 7 天。

(六)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给丧假 5 天。员工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死亡,给丧假 3 天。

(七)产假
1、 正常产假:女员工怀孕 28 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为 90 天,其中包括产前假 15 天。 2、 符合晚育条件的(指已婚妇女年满 24 周岁初育),增加奖励假 30 天,奖励假也可以凭女方单位出具的女方未享受的证明由男方享受。3、 难产的(指剖腹产等)增加产假 15 天。4、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5、 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产假可再增加二至三个月,但全部产假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且其独生子女奖励费减发三年。6、 女员工妊娠不满 12 周(含)流产的产假为 15 天;12 周以上 16 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 30 天;16 周以上 28 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 42 天。7、 怀孕女员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按出勤对待。

(八)公假
员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参加国家统一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给子女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