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2013年银保续期管理办法 为践行 银保基本法,促进银行保险业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全面提升银行保险服务品质,针对续期服务建立有效的激励考核机制和管理体系,特制订此办法。 一、管理人员和职责 1、市公司银保部负责全市续期业务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做好续收率、失效保单数量的监控工作,协调信息、业管按月下发失效保单明细清单,追踪、督导各单位续期工作,定期通报各单位续收及失效保单处理情况。 2、续期专管人员:城区专业化支公司由专人负责续收管理,南部七县设兼职续收专管员一名,北部县区续收专管员由银保部经理兼任。各单位要保持续期专管员稳定性,报分公司银保部备案,不得随意进行调整更换。 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续期保单管理工作。按月分配应收续期及失效保单清单,并做好分配登记工作;按月上报保单续收情况;根据续收明细,制作续期佣金发放表。 3、销售人员续期服务的主要职责是:提醒客户及时缴纳续期保费,并帮助客户办理续期自动转账授权工作;维护客户,做好再次开发。对于失效保单,查明原因,做好咨询解释工作,帮助客户办理复效缴费、转账手续等工作。 二、续期保费管理流程 1、每月初由市公司银保部将应收续期、失效保单清单通过OA发送至各公司分管银保经理、银保部经理及续期专管员信箱 2、续期专管员将接收的数据予以存档;将应收续期、失效保单清单分配发放至销售人员,并做好清单分配的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