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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
员工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生产部上班时间:每天早上8:00-12:00下午:1:30-5:30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业务部财务部采购部上班时间:每天早上9:00至下午:5:30。
生产部上下班实行员工打卡制度,必须亲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给予各记过一次处分。必须按所安排工作或自己预定目标开展工作。考勤卡需妥善保管作为财务部计算工资的基本依据,如有遗失需向主管报告补领。
上下班无打卡的上班时间视做缺勤(旷工)处理。如有请假等特殊情况而出现空缺,请组长及时签卡,否则视同旷工处理。(组长在空缺处注明“请假”“旷工”等字样)
员工加班超过正常上班时间的,由组长再考勤卡上注明超过加班工时以便财务核对。
员工须按企业规定时间上班,如迟到十分钟不到者,按每十分钟扣十元计(不超过五十元)。如迟到一小时而又没有与主管电话联系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罚款50元)。旷工连续超过三天作违反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处理。
员工上班时间内需要出厂需经主管同意领取《离厂卡》交门卫在《员工(车辆)登记簿》上登记方可出厂,如全组人离厂的由组长到门卫处登记方可出厂。主管离厂需在《员工(车辆)登记簿》上登记方可出厂。凡没有登记离厂的按旷工处理,员工离厂没有登记门卫有权予以纪录报法律部处理,门卫没有履行职责的与违规员工处罚(旷工半天处理罚款50元)。
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袋、食物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东西入厂,可交由门卫暂存登记,下班时携带包袋出厂的需门卫检查无误后放行。
员工如有事需要请假,必须提前三天填写《请假条》经部门主管同意,并报财务部备案后方可请假,请假当日无工资。若不事先通知主管者,作旷工处理。如因病或有急事请假需电话通知主管,事后补《请假条》及看病证明或事由交主管审批。
工作制度
上班时间需穿着统一的工作服配戴胸卡,管理人员不得穿拖鞋。试用期员工转为正式员工厂服费用厂方予以支付一半,如试用期内员工离厂需支付全部厂服费用。违者给予记过一次处分(特殊原因经批准的除外)。
员工需勤奋向上开拓进取,上班时间不得睡觉、聊天、讨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上班时间需用普通话、粤语交流,不得使用其它地区方言。违反三次以上者给予记过一次处分。
上班时间不予传呼电话,休息时间可以为员工传呼电话,每次通话不得超过三分钟,为员工传呼的电话号码是:36630618其他电话不予传呼。
车间员工下班需关掉机器切断电源方可离开,违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企业的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用电设备最后使用人离开时必须关闭,或告知下一使用人关闭,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必须关门并扣上插销,并通知门卫后方可离开,违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
工厂员工需学习必要的劳动技能及生产安全知识,在本工作岗位勤恳工作。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使用其它生产设备,造成伤害责任自负,造成设备毁坏负完全赔偿责任,并且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
员工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样板室、仓库等自行拿取商品,需要商品须由仓管登记签字后方并在双方在场时方可拿取商品,如没有经批准擅自拿取的按盗窃论处。非恶意且情节轻微的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员工需遵守企业保密制度,禁止向其他企业提供本企业的资料。采购员业务员特别需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透露企业的商业秘密给他人,如造成企业经济损失需作赔偿。
员工需要领用办公用品需提前告知文员,登记后予发放,如办公用品接近用完,文员需告知采购部提前采购,不得影响企业的经营。10、员工需办理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如其本人不参加社会保险的由其承担法律责任与本企业无关。11、企业的车辆需合理使用不得浪费资源,员工使用车辆需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使用,未经同意不得公车私用。使用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法律,使用人违反交通规则被处罚的由使用人自负。12、企业的印章必须专人负责保管及管理,不得乱丢乱放,盖章必须实行谁同意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如因保管或其他原因导致企业经济利益受损的负赔偿责任。13、未经批准非本厂员工不得进入厂区,本厂员工未成年子女擅自进入厂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负全部责任。14、企业信件由专人负责处理根据不同收信人予转交,寄予企业员工的交值班室,业务信件交业务部处理,重要信件交总经理处理,其他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拆阅。15、企业的电脑、复印机、传真机实行专人管理其他人使用需告知管理人同意方可使用。管理人需保证管理的机器正常使用,如出现故障需予报修,不得影响企业的经营。
业务制度
工厂业务员应准时上、下班,工作应积极主动,需主动联系客户。
业务员必须填写工作日志,工作日志的主要内容包括联系客户的单位名称、时间、行业、联系人、地址、电话、谈判情况及对方的反应。星期六上午开会讨论当周的工作情况,作简单的工作报告。
业务员必须遵守有关物件的借取制度,借还物品(包括样品和资料)都必须在《样板借用登记簿》上登记并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方可,物品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还(一般15-30天之内或约定时间内)。到期不能归还借用人需告知经办人原因予以延期(15天内)归还,经办人需督促借用人按时归还,借用物品损坏或遗失需做赔偿,如借用人在一个月内没有归还的又没有告知经办人的,经办人可签发《行政违章通知书》提请财务部按价值执行赔偿。超过45天经办人既不签发《行政违章通知书》又没有向上级主管报告的将给予以记大过一次处分。
业务员借出样板超过规定时间不能收回如已订货送与客户需向主管核销。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