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车辆管理 主讲:罗岗课时:1小时 车辆报修程序 一、车辆保养及维修。 维保期内车辆应在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及维修。维保期外车辆应在定点维修厂进行保养及维修,定点维修厂的确定按年度招投标采购程序办理。 二、 车辆需要维修及正常保养时,驾驶员应填报《车辆报修申请表》,后方可进行维修及保养。 三、车辆在外地出现故障,须电话向车辆管理部门报修,经同意后可就近维修,事后须及时补报《车辆报修申请表》。 四、 车辆维修后,在修理厂出具的清单中必须注明维修科目、换件部分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并加盖公章,必须将全部费用结清后方可提车。 五、 因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车辆受损的,由当事驾驶员负责修理,费用全部自理。 车辆维修换件价格审核 车辆维修换件价格确定根据采购、资产、权限等相关制度执行。 自驾人员管理 一、申请参加自驾资格考核的人员,必须已取得国家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达3个月以上,且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二、申请参加自驾资格考核的人员,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所在部门或子(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或子(分)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报综合管理中心审批 三、自驾资格考核统一由嘉宝公司车辆管理小组安排,车辆管理小组于7个工作日内统一安排车辆理论及车辆驾驶技术考核,并对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作详细记录。考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嘉宝公司综合管理中心及员工所在单位。 四、考核合格者取得公司车辆自驾资格,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驾驶公司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