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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目标:
1.1年度内无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年度内无人员因工死亡、重伤事件发生。
1.2年度内轻伤人次不得超过:5 人次/月。
1.3职工安全培训100%。
1.4按期完成安监部门下发的《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的整改内容。
二、责任要求:
2.1生产部长为生产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2生产部必须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至车间、班组、个人。
2.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
2.4 职工安全培训(入职、转岗、年度)、应急处置预案培训率100%。
2.5监督教育职工佩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6在用特种设备检定合格率100%。加强对危险源(氧气、天然气、特种设备、移动高温液态金属等)监管。
2.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桥式起重机、压力容器、叉车等)、特殊岗位人员(电工、焊工等)持证上岗率100%。
2.8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排除。对一时不能排除的事故隐患,要加强监控。
2.9对各级安全监察机关下发的《责令改正指令书》,必须按期改正。
2.10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报告安全监察部门,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2.11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12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找事故原因,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考核细则:
3.1生产部全年达成责任目标的,无重大事故发生的,奖励10000元安全奖。
3.2发生一般事故,每发生一次,扣发责任班组每人当月100元工资,当班班长200元。当班横班每人当月50元工资。
3.3 发生重大事故的,每发生一次,扣发责任班组每人当月100元工资、当班班长200元工资。当班横班每人当月50元工资。扣发当班值班调度当月200元工资,扣发当班值班厂长(值班主任)100元工资。扣发生产部长当月50工资。
3.4发生特大事故,或发生重大事故6次以上,由安全环保监察部、企业管理部提出对生产部长的处理意见,报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有关责任人,由生产部提出处理意见。
3.5对安监部门发出的《责令改正指令书》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期间未加强监管而发生重大事故的,扣发生产部长当月1000元工资。如需其他部门配合整改,而其他部门配合不利造成事故的除外,其他部门负连带责任。
四、定义:
4.1特大事故:死亡一人(或重伤二人);或造成设备损失50万以上;或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设备事故,造成停产7昼夜以上的。
4.2重大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含一人);或造成设备损失5-50万;或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设备事故,造成停产5-7昼夜。
4.3一般事故:轻伤一人(含一人)以上的;或造成设备损失5万以下的,或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设备事故,造成停产5昼夜以下。
甲方:乙方:
质检部安全生产责任书
时间:2011年 月日-----2012年月 日
甲方:连云港金信利不锈钢有限公司
乙方:连云港金信利不锈钢有限公司质检部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保证安全、人人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之目的,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保证企业机械设备等财产安全,圆满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责任目标:
1.1年度内无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年度内无人员因工死亡、重伤事件发生。
1.2年度内轻伤人次不得超过: 5人次。
1.3职工安全培训100%。
1.4按期完成安监部门下发的《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的整改内容。
二、责任要求:
2.1质检部长为质检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2质检部必须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至科室、班组、个人。
2.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
2.4 职工安全培训(入职、转岗、年度)、应急处置预案培训率100%。
2.5监督教育职工佩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6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排除。对一时不能排除的事故隐患,要加强监控。
2.7对各级安全监察机关下发的《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