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下载文档 |
第二章
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合法证件。第6条 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第7条 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暂住证、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第8条 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进行职前培训(即安全培训与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以及安全生产意识。第9条 企业选送职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以及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 公司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本公司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1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第12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3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企业的工作期限。第13条 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0条支付);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第1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