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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公司”
包含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 引用主要法律、法规和制度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2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
2.3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柳工文化大
纲》、《柳工员工行为规范》等。
3. 术语解释
3.1 合规:指公司及其员工的各项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并遵守公
司管理制度、企业伦理和诚信的道德准则。
3.2 合规风险:指公司因不合规行为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财务损
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3.3 合规风险管理: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的监管规定等,主动制定或
修订与之相符合的合规政策、操作规程、行为准则及相关管理制度,并对
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以有效识别、评估、监测、防范、补救、处置
合规风险的一个循环过程。
4. 合规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
4.1 主动性原则。公司合规部门及全体员工应当就工作行为是否合规进行审查
并主动报告合规风险。
4.2 独立性原则。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和人员有权独立调查并按照合规风险管理
的报告路线进行报告,不受其他人的干涉。
5. 合规风险管理职责
5.1 董事会的主要合规职责
5.1.1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合规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