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2012 年常州公司案场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主旨在于根据不同类型案场不同侧重点和要求,分销售模式、 分不同销售阶段,突出各种类型案场的管理要求和规范,树立品牌形象,提高客 户服务满意度,全面改善销售环节专业化并提高案场管理及整改执行力度。公司 下属所有案场在日常案场管理及销售执行中,须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严格贯彻执行。 第二部分细则 一、考勤制度 ◆自销项目 1、每天做好考勤工作,上下班及时签到,不得代签。 2、案场人员正常工作时间:08:30-18:00,其中一小时为工作餐时间;值 班时间:13:30—20:00。上班时间前、下班时间后更换服装。 3、常州公司营销部安排不定时点名,上午8:30 以前未点名情况下,勿擅自 带客户看房,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如客户时间较紧促,需要马上看房,销售 人员须致电销售主管报备后方可外出。如因没有报备而没点到名,则按照公司考 勤管理制度的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4、工作时间外出要填写《外出事由登记表》,包括市调、带客户去工地看 房等,销售人员外出需经项目营销经理或助理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项目营销经 理外出应保持手机畅通。 5、中午吃饭时间由销售主管安排人员值班或轮流用餐。 6、下午常州公司营销部安排不定时点名,如遇看房或外出,回案场后须第 一时间致电常州公司营销部点名。 7、正常情况下,案场人员每周休息一天,采用轮休制。如因工作需要而加 班的,每月由项目营销经理如实报送常州公司营销部,常州公司营销部统一签发 调休单。调休单只作调休凭证,且不得转让。调休、换休需提前一天申请,经直 接上级签字确认后报备常州公司营销部。 8、项目营销经理和销售人员不能连休、周末休;销售助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