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我国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问题再次受到关
注。长期以来,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到底是依靠政府监管还是依靠社会共管并无
统一的认识,导致目前食品安全由谁监管,由谁负责的问题纠缠不清。传统观
点认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是政府,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改革也是按照行政
性监管的思维而展开。而从治理理论的角度而言,政府部门只是具有权威性的
治理主体之一,多元共治更强调包含政府的各种社会组织的共同治理。本文在
分析目前国内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问题的基础上,发现由于我国特殊的实际情
况以及食品安全问题的特殊性,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仍然是政府。但
是,本文中的政府监管并不等同于传统的政府监管,通过对欧美国家食品安全
监管经验借鉴的基础上,针对现在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新时代背景
下我国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监管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监管体系,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