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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济财源煤业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0日
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为了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岗位职责
矿井防治水工作直接影响到职工人身和生产安全,而且内容庞大、覆盖面广,必须严抓共管!
1、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总责。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和资金问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组织落实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
2、总工程师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贯彻上级的有关规程、条例、等,负责防治水井巷工程及防治水系统设计,负责组织编制和修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负责组织矿井水害隐患的排查,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
3、防治水成员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
4、安监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5、地质测量人员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及防治水措施的技术业务管理。
6.、机电科负责矿井主要排水系统的安装、管理、维护工作和全矿防治水工作所需的机电设备配置、管理、维护和监督检查工作。
7、调度室负责防治水工作信息处理和调度指挥。
8、通风科负责职责范围内防治水施工组织、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
9、区队对施工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负责。
10、公司每一名员工有自保互保和发现水患及时报告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