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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北欧办字2007.003
拟文日期DATE:2006/12/24
文件类别:制度规范
拟文人:刘瑞英 张鹏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收文人TO:全体员工
收文部门:公司各个部门
附件ATTACHMENT:附件1:绩效计划/考核表
附件2: 绩效面谈记录表
附件3:个人能力发展计划
附件4:绩效改进计划
附件5:部门个性化绩效管理方案
□传阅□阅后存档□保密/期限□其他□页数
北方交通欧曼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绩效管理工作规范
绩效管理工作的目的
通过主管上级与员工之间就工作职责、工作绩效和员工发展等问题所作的持续的双向沟通,帮助主管和员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员工发展,确保个人、部门和公司绩效目标的实现。
本规范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职员岗正式员工的绩效管理,临时岗员工的绩效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绩效管理工作主要环节
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制定工作计划(建议时间:考核周期首月的第二周结束日前)
直接上级在部门年度规划的基础上,把部门工作计划分解为每个岗位/员工的各项重点工作。员工应在本岗位重点工作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提出本考核周期的《工作业绩计划/考核表》,并与直接上级讨论确定,作为工作指导与考核依据。
《工作业绩计划/考核表》见附件1《绩效计划/考核表》的第一部分,此为建议模版,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应提前将调整情况向行政人资部备案。
计划跟进与调整(时间:考核周期的全过程)
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出现重大计划调整,员工与直接上级应及时确认计划的更改,并重新填写《工作业绩计划/考核表》。重大调整是指以下情况:
权重大于20%的工作任务取消或新增;
现有任务权重变化(增减)超过20%。
过程辅导与激励(时间:考核周期的全过程)
直接上级应跟进员工计划执行过程,就绩效问题与员工保持持续的沟通,并定期(建议至少每月一次)与员工一起就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正式的回顾和沟通,帮助员工分析、解决计划执行中已经存在或潜在的问题。
绩效评定
集团统一要求的两次绩效评定时间为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部门可根据岗位特点安排考核周期,但至少保证每季度年一次。
4.4.1员工自评(时间:考核周期末月结束前一周)
考核周期结束时,员工应对照《岗位说明书》和期初制订的《工作业绩计划/考核表》,从工作业绩和核心胜任能力两个方面进行述职和自我评价,填写《绩效计划/考核表》中的相关内容,并提交给直接上级。
4.4.2评定
4.4.2.1对处级管理者及以下员工的评定以两级上级评价为主(时间:下个考核周期首月第一周结束日前)(部门可考虑采用公开述职的方式)
直接上级应按照员工的《岗位说明书》、《绩效计划/考核表》的要求,参考员工自评和参与评价者(员工参与项目的合作伙伴、客户等)的意见,对员工本考核期的工作业绩和核心胜任能力进行评价。
直接上级与隔级上级确认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
部门总经理最终校正、汇总、确认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并及时反馈给员工的直接上级。如需要更改员工考核结果,须与员工直接上级进行协商。
4.4.2.2对部级以上管理者的评定以公开述职和两级上级评价相结合
部级管理者(含主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每年进行一次公开述职,时间安排在7、8月份,重点对管理能力进行评定(主管确定是否评定半年业绩)。1月份评定采用两级上级评价,重点评定过去半年业绩(如已评估上半年业绩,则评估下半年业绩,在两次半年业绩评估基础上,确定全年业绩评估结果)或一年业绩(如未评估上半年业绩,则评估全年业绩并确定评估结果)。
经理/总监/副总的公开述职由业务/部门组织,总经理以上干部由行政人资部组织。
4.4.3考核排序
4.4.3.1处级管理者及以下员工考核排序要求
4.4.3.1.1考核分组
4.4.3.1.2排序方案
4.4.3.2部级管理者考核排序要求
4.4.3.2.1考核分组
4.4.3.2.2排序方案
4.4.3.3几类特殊人员的考核排序
绩效反馈
4.5.1直接上级绩效面谈(每财年至少保证四次绩效面谈)
4.5.2隔级上级绩效面谈
制订个人能力发展计划
结果运用
4.7.1奖金应用
4.7.2其它应用
4 .7. 3绩效工资类应用 (辅以平衡计分卡)
相关问题的规定
绩效考核方案的个性化处理
绩效考核的提前处理
考核申诉
员工如果对本期绩效管理工作(过程或结果)有重大疑义,可以在接到正式通知的15天之内,向部门总经理或行政人资部提出申诉。部门总经理或行政人资部了解事情的经过和原因,对申诉所涉及的事实进行认定,将事实认定结果和申诉处理意见反馈给申诉双方当事人,并监督落实。
绩效记录
员工、直接上级和部门行政人资应保留相应的绩效记录;部门应在绩效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并保存相关绩效记录,包括《绩效计划/考核表》、《个人能力发展计划》、《绩效面谈记录表》和《绩效改进计划》等;行政人资部将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绩效记录管理情况。
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原则上不允许涂改;若需要修改或重新记录,需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各级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行记录/档案的调阅/查阅,须经过员工所属部门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进行。
绩效记录的保存期限为三年;对于超过保存时限的文件和记录,由部门人力资源工作人员统一销毁。
监督岗位:本规范由公司行政人资部绩效管理岗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