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龙飞电力建设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3页).rar
1、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湖南龙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技术档案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湖南龙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2国务院颁发《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2.3国家档案局《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2.4《电力工业系统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细则》;
2.5《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
3、管理职能
3.1技术档案是本公司在生产、经营、技术、科研管理活动中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照片、影片、录像、录音等技术文件材料,由公司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3.2技术档案管理由受主管经理和上级档案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3技术档案基本内容包括接收、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编研等工作,做到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为电力建设和科研服务。
3.4公司各有关生产技术、基建、计划、设计、供用电、技术、物资供应等部室及生产单位等,对本单位产生的各种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负责,做好收集、整理、鉴定、分类,并达到系统、完整、准确的要求,及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3.5技术档案管理基本任务
3.5.1制定技术档案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3.5.2做好技术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编研和利用工作。定期查看技术档案的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3.5.3指导监督技术档案管理网络的工作。
3.5.4编制本公司技术档案保管期限表,按技术档案实用价值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3.5.5技术档案复制,要经公司分管生产领导的批准方可进行复制。
3.5.6凡借出的技术档案,严禁在技术档案上涂改、勾画、随意拆卷等不良行为。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4.1.1根据《国有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精神,结合公司生产、基建、科研活动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的种类,制定本公司技术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