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天一创业投资公司项目审批管理制度》(doc).rar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1
第三章 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1
第四章 附 则 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一创投投资审批程序,加强投资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评估,落实各级责任制,以便化解风险,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项目主要是指由天一创投以及下属子集团进行的基本建设或对外投资项目。
1) 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办公场所等土建项目等。
2) 对外投资项目,包括对外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对外长期投资(股权、债权)、企业兼并收购、合资联营等。
3) 其他投资项目,指上述两项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资项目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天一创投以及下属子集团。
第二章 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第四条 天一创投对于基本建设项目、对外投资项目,以及其他投资项目实行总部集中决策,统筹管理。天一创投拥有各项投资项目的决策权,各下属子集团的投资项目必须报经总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天一创投对于投资项目纳入预算管理,总部及下属子集团立项的投资项目必须编制项目预算,并报经集团战略投资中心审核后,由天一创投董事会最终审批同意。投资项目预算经天一创投董事会审批同意后,各单位可具体负责投资项目的实施,但是在投资项目资金支出时还必须报经天一创投财务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