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华工紫龙(多媒体设备)公司工作考核管理制度》(doc).rar
考 核 制 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第二条 绩效考核针对员工的工作表现。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和临时工。
二、考核方法
第四条 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考核,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以次为基础给出年度综合评判。具体见表 。
第五条 对外地办事处经理和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每个季度考核一次,并以次为基础给出年度综合评判,具体见表 。
第六条 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考核在薪资待遇方面有如下体现:
年度综合评判为"A"者,在下一年将得到10%工资(不包括工龄工资)的增长;
年度综合评判为"B"者,在下一年将得到5%工资(不包括工龄工资)的增长;
年度综合评判为"C"者,其薪资待遇保持不变;
综合评判两个为"D"者,行政及人事部将视情况给予其警告、降级使用或辞退。
第七条 对操作层面员工的考核,采取月度工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