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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生物质能源行业专题研究报告》(113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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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能源是目前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仅次于煤炭、石油、天然气,位居第四位,它也是唯一可循环、可再生的炭源。生物质能发电是现代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成熟技术,是通过将生物质能直接燃烧或转化为可燃气体后燃烧,产生热量进行发电的技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生物质能发电已形成非常成熟的产业,成为一些国家重要的发电和供热方式。我国是农业大国,生物质能资源非常丰富,目前我国的生物质能发电产业处于起步阶段,大力发展以农林剩余物为燃料的生物质发电产业前景广阔,发展这个产业将对我国的社会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
90年代以来,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在不同层面上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都作出了关于鼓励开发利用清洁能源的规定。
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2006年上半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相继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与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和《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强调了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生物质发电电价优惠、上网电量全额收购和电力调度优先等鼓励政策,极大促进了生物质能发电产业的发展。
《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6年1号文)指出"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要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加快发展循环农业,通过财税鼓励政策,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推广秸秆发电等技术,培育生物质产业。" 在2006年8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大会上,明确提出将生物质发电作为我国开发利用生物质能资源的重要途径。国家还明确提出了发展生物质发电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在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了建设生物质发电550万千瓦装机容量的发展目标。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了2020年要实现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3000万千瓦。
2006年6月和8月,国家财政部和环保总局分别下发了《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和《国家先进污染治理技术示范名录(第一批)》,将生物质直燃发电技术作为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的一种方式,纳入补贴范畴。《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明确将农林剩余物发电作为资源综合利用的一种方式。2006年9月,《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布,明确了以生物质能资源为燃料的发电企业属于资源综合利用范围。
国务院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推进生物质产业发展,指出"以生物能源、生物基产品和生物质原料为主要内容的生物质产业,是拓展农业功能、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的朝阳产业。加强生物质产业技术研发、示范、储备和推广,组织实施农林生物质科技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荒山、荒地等资源,发展生物质原料作物种植。加快制定有利于生物质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2007年4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努力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搞好煤炭洗选等能源清洁利用工作,积极发展核电等清洁能源,加快开发利用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国家政策是生物质能产业的风向标。当前在宏观政策层面上,已为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