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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客户经理管理制度》(doc).rar
国信证券客户经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本制度之客户经理是指为营业部聘用的,并在本营业部有效管理下,为营业部开发证券交易客户或销售基金、理财等金融产品,获取手续费收入提成的证券客户经理。具体包括以营业部为依托开发客户的直营客户经理和利用营业部提供的营销渠道开发客户的营销团队人员。
2 为发展经纪业务,规范客户经理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客户经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第二章 客户经理的聘用及其职责
1 营业部为拓展业务,对外聘用专门人员作为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不良纪录;
 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客户基础或较强销售能力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 具备一定的金融证券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