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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保证满足客户和公司双方的愿望和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
3.引用文件
无。
4.定义
无。
5.职责
5.1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租赁合同审批单》(见GFP3-2-F1)。
5.2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租赁合同审批单》。
5.3销售部经理负责审核《租赁合同审批单》、审批租赁合同固定文本。
5.4计划财务部经理负责审核《租赁合同审批单》。
5.5租赁主管负责审核《租赁合同审批单》及租赁合同固定文本。
5.6租赁主办负责组织起草、评审、签订物业租赁合同。
5.7租赁业务人员参与起草,评审,签订物业租赁合同。
5.8租赁监控人员负责记录《租赁合同评审记录表》(见GFP3-2-F2),及管理、监督执行物业租赁合同。
5.9计划财务部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盖章。
6.资格和培训
执行本程序无需特别培训及资格。
7.程序
7.1合同的形成
7.1.1合同的文本可以预备为固定形式或根据双方协议临时起草。
7.1.2固定形式的合同文本由租赁主办组织起草,根据双方协议须临时起草的合同文本由当事的租赁业务人员起草。
7.1.3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a)物业位置;
b)物业面积;
c)物业用途;
d)租赁期限;
e)租赁价格;
f)保证金;
g)付款方式;
h)双方责任和义务;
i)解约条款;
j)违约责任及处理措施。
7.2合同的评审
7.2.1合同草案由租赁主办组织租赁工作人员评审。
7.2.2合同评审内容应包括:
a)合同各条款;
b)双方执行合同的能力。
7.2.3评审结果由租赁监控人员记录于《租赁合同评审记录表》。
7.2.4经评审的合同草案由租赁主办根据评审结果审定,其中合同固定文本由租赁主办提交销售部经理审批。
7.2.5经审定的合同草案由租赁业务人员提交客户,客户对合同草案有任何建议和意见,须重新执行7.2.1~7.2.4条。
7.2.6签订固定文本的合同和根据双方协议临时起草的合同都须按7.2.1~7.2.5进行评审,其中与合同固定的文本完全相同的合同草案,不再次提交销售部经理审批。
7.3合同的签订
客户完全同意合同草案时,租赁业务人员与客户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填写《租赁合同审批单》,分别经租赁主办、租赁主管、销售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由计划财务部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盖章,并由财务监控人员在计算机中执行复核后成立。审核盖章手续由租赁监控人员跟进在三日内办理完毕。
7.4合同的变更
7.4.1合同的变更以补充合同的形式确定。
7.4.2补充合同的评审按7.2.1~7.2.5条执行。
7.4.3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的补充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由租赁监控人员保存。
7.4.4对合同的任何变更,租赁监控人员均须及时通知执行该合同的有关部门人员。
8.记录
8.1《租赁合同审批单》由计划财务部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保存1年;
8.2《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合同》及《合同评审记录表》由租赁监控人员保存至合同期满后,移交给公司档案室管理员保存至合同完成后20年。
9.附件
GFP3-2-F1《租赁合同审批单》
GFP3-2-F2《租赁合同评审记录表》
GFP3-2-F1.5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审批单
客户名称
栋号房号
合 同 号
合同份数
签订日期
合同内容摘要
租赁业务人员:日期:
租赁主办审核
签名:日期:
租赁主管审核
签名:日期:
销售部经理审核
签名:日期:
计划财务部经理审核
签名:日期:
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签名:日期:
总 经 理 审 批
签名:日期:
计划财务部合同章
管理人员签名
签名:日期:
附件: 份合同共 页
GFP3-2-F2.1
租赁合同评审记录表
合同名称
合同评审人员
合同内容摘要
评审结果:
销售部经理审批
签名: 日期:
记录人:评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