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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保证有关地产开发方面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的解决得到有效控制。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地产开发方面涉及的经济合同所发生的索赔纠纷。
引用文件。
无。
定义: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所设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对方提出获得赔偿的要求。
职责:
总师室负责协调地产开发方面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并协助公司法律顾问处理有关纠纷。
建材供应部负责处理材料采购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
工程部负责处理设计合同方面所发生的纠纷及有关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
销售部负责处理楼宇销售、租赁等方面所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
资格与培训
执行本程序无需特别的资格或培训。
程序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索赔纠纷处理
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的,由工程部督促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的大小,要求对方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
对于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承包方除免收原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支付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当的赔偿金。
若有关纠纷合同双方协商及外界调解均无法解决时,由总师室协调合同所涉及的工程部会同公司法律顾问将纠纷送工程所在地工地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按已产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决定书及规定的期限执行,若合作对方逾期拒不执行,则由总师室会同公司法律顾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承包方向我方提出索赔要求时,由工程部与承包方协商解决并报总师室备案,工程部提交解决方案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若协商解决无效,由总师室协调公司法律顾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建材采购经济合同索赔纠纷处理
在建材采购过程中,发生材料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品质要求或逾期交货使总进度计划拖延时,建材供应部应暂扣所有未支付的材料款,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向材料供应商索赔。
材料供应部拒绝赔偿时,建材供应部将发生纠纷的详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总师室,总师室会同建材供应部和公司法律顾问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建材供应部按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意见进行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纠纷处理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由工程部督促施工单位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工程部按照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向承建商索赔、要求偿付逾期违约金。
承包工程的交工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期限,工程部应按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向承建商索赔。
由于承包方的责任,造成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的丢失或损坏,工程部按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向承建商索赔。
工程部将纠纷处理的详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总师室备案,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提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的审批意见由工程部落实处理。
若有关纠纷经合同双主方协商及外界调解均无法解决时,由总师室协调合同所涉及的工程部会同公司法律顾问将纠纷送交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按已产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决定书及规定的期限执行,若合作对方逾期拒不执行,则由总师室会同公司法律顾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合同方向我方提出索赔要求时,由工程部与合同对方协商解决并报总师室备案,工程部提交解决方案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若协商及调解均无效,由总师室协调公司法律顾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楼宇销售及租赁合同索赔纠纷处理
由于合同对方未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而造成我方损失的,由销售部负责向合同对方索赔。
销售部将其负责处理的索赔纠纷详细情况提交书面报告由总师室备案,并提出具体经济合同索赔纠纷的处理意见,上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主管副总经理提出审批意见,由销售部落实处理。
若有关纠纷经合同双方协商及外界调解均法解决时,由总师室协调销售部会同公司法律顾问将纠纷送交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按已产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决定书及规定的期限执行,若合作对方逾期拒不执行,则由总师室会同公司法律顾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合同对方向我方提出索赔要求时,由销售部与合同对方协商解决,报总师室备案。销售部提交纠纷解决方案,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若协商及解决均无效由总师室协调公司法律顾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录
有关索赔纠纷详细情况的书面报告由总师室资料员永久保存。
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