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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新兴公司的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兴公司及各地区办事处。
第二章招聘原则
第三条计划原则:以掌握公司发展规划为前提,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人员发展规划以及招聘计划,包括以定编计划确定招聘计划数,以岗位聘任标准定招聘人员类型、条件;
第四条有效渠道及分析原则:即对所需人才可能适用的招聘方法进行分析,以取得有效的招聘成果;
第五条责任分解原则:在审核应聘人的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门与用人部门根据各自优势在审核的内容上进行明确分工,使审核结果尽可能地真实;
第六条鼓励举荐原则: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人才,并设“伯乐奖”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相应表彰奖励。
第七条推销原则:在面谈过程中积极宣传公司,一为应聘者义无反顾选择公司:二为宣传效应
第八条时间程序原则:招聘报批程序尽量全面快捷,设计程序时间;
第九条同化原则:对新进员工进行同化教育,使其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考核原则:试用期过程中严格考核,保证入司员工的最终素质
招聘组织及分工
第十一条招聘活动由人力资源部(或者办公室)组织进行。
第十二条各具体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组织和协调下直接参与招聘工作。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1、人力资源部门
(1)招聘策略策划;
(2)招聘计划的审核、具体实施与监控;
(3)招聘审核中对应聘人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公司统一政策,如亲属回避等)的审定及具体评定;
(4)招聘审批过程;
(5)组织年度检讨。
2、用人部门
(1)本部门招聘计划的拟定与协助实施;
(2)招聘过程中对招聘人专业素质要求的核定及具体评定;
(3)同化新员工。
第十四条对一些重要职位的招聘和特殊的招聘过程,可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成临时招聘小组或临时招聘委员会来完成。
第四章招聘计划
第十五条制定招聘计划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遵循定编原则:是对招聘计划的量的要求。以公司年度内人员发展规划为前提,结合目前在岗数并预测年度内可能出现的内部人员调剂及人员流失,从而规划年度内招聘的规模数;
2.个岗需要原则:是对招聘计划的质的要求。通过《营销工作岗位说明书》明确完成工作计划目标,我们需要引进人的素质要求 ,即目前岗位空缺度以及聘任标准,以使我们在日常的招聘工作中有的放矢,并为招聘渠道的选择提供前提;
3.时间划分原则:是对招聘计划的时限要求。将年度计划按季划分,使工作有序进行。并且由此控制以老带新的合适比例,利于协调工作、同化新人;
4.统一协调原则:人力资源部对用人部门的招聘计划进行统筹审核、协调,以保证公司人员发展总体上平衡。
第十六条招聘费用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并由人力资源部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确定。
第十七条招聘计划为年度计划,其基本依据为人力资源部下发的“年度人员编制计划”。招聘计划年中应进行检讨和修订。
第十八条整个招聘活动由人力资源部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对于超出计划之外的招聘要求,应首先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交由总公司组织人力资源部进行严格审查,并报总经理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章招聘渠道及分析
第十九条招聘渠道和费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策划和安排。
第二十条 各用人部门可根据本专业具体情况,就本系列的招聘渠道在制订年度招聘计划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相应建议。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牵头,每半年配合招聘计划的检讨对招聘渠道和费用进行分析和总结,并确定今后的招聘渠道和费用支出。
第二十三条 组织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和实施一切对外招聘活动。
第二十四条 对于所有由内部员工进行举荐的招聘过程均应按《内部举荐制度》进行管理,并由人力资源部参照该制度严格执行。
第六章招聘基本条件
第二十五条应聘员工的基本条件
1、正式员工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明显残疾、缺陷及严重疾病),原则规定男士身高1.70米以上;女士身高1.60米以上。
(2)政治历史清白,无任何不良记录,须由两名有正当职业、户口在当地的人士提供书面担保;
(3)年龄35岁以下,从事冷暖设备或者相关产品销售工作3年以上,常住户口在当地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条件;高级管理人才、规划决策人才或技术人可适当放宽年龄。但超过40岁以上者必须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报公司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