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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务院批转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国家普查制度改革统计调查体系请示的通知》(国发[1994]2号)规定,我国定于2001年进行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为此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01]63号,国家七部局也于同年6月6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通知》(国统字[2001]37号文件),7月26日,省政府以川办函[2001]166号文件发出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工作的通知》,成都市人民政府也于同年8月29日以成府发[2001]174号文件发出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基本单位普查工作的通知》,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基本普查的决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按照《普查办法》的规定和省、市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县政府下发了《新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工作的通知》(新津府发[2001]47号),成立了我县基本单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办事机构。经过全县近300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高质量地圆满地完成了我县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
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它为摸清我县各类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底数,重点掌握我县基本单位的组织形式、经济结构、生产要素配置以及行业分布、地区分布等情况,逐步建立健全部门间互为补充、相互衔接、信息共享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地理信息系统,为党和政府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政策、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社会监管、规范税源、编制预算、规划城乡建设提供基础数据,为今后开展其他普查和各种抽样调查奠定基础。现就将我县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和我县基本单位状况作如下报告:
上篇:普查工作报告
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普查机构的建立和设置
为了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负责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普查办法精神及国家七部局关于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的基本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设置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乡镇设置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分别负责本区域基本单位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为此我县于2001年九月三十日以新津府发[2001]47 号文件下发了《新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通知》,并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王波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潘小兵、县统计局局长徐素芬同志为副组长的新津县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领导小组14人,分别来自统计、民政、文卫、公安、税务、工商、质监、编办、宣传、目标办等部门。
领导小组成立之初,我县从统计系统内部抽调了八人组成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基本单位普查的业务、后勤、宣传、质量控制等活动。 全县十六个乡镇也分别成立了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镇镇长或书记担任,并配备3-5名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本乡镇区域范围内基本单位普查工作及个体工商户的普查工作。由于此次普查涉及条块部门多,我们也要求各条块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全面负责各条块的普查工作。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从点到面,从条到块,从县到乡的网络系统,从而保证了基本单位普查工作的政令畅通,使上面的指令及时下达到最基层,而基层的信息能及时反馈回县指挥中心,确保了我县基本单位普查工作有条不紊、紧张而有序地运行。
筹集财物,密切搞好后勤工作
此次基本单位普查不仅时间紧,而且任务繁重,为了保证普查工作圆满地完成,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大型普查经费负担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1]174号)中关于各区(市)县应尽快编制本级财政负担的基本单位普查经费预算,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的要求,我县财政局和各乡镇财政部门按上级部门的要求都想方设法相应地编制本级财政负担的基本单位普查经费预算,并列入了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基本单位经费落实到位,并且积极落实办公条件,以保证本次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落实任务,责任明确
这次基本单位普查的标准时点为12月31日,时间紧、范围广、任务重,这次普查首次纳入个体工商户,普查对象成倍增加,工作量及工作难度也成倍增加,而且普查时间上正赶上县级机构改革和乡镇换届选举之际,加之年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十分繁忙,普查工作难度较大,因此政府领导的支持与重视是搞好本次普查工作的关键。为了搞好这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根据市、县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10月11日召开专门会议,会上,王波副县长明确提出“普查工作是政府行为,政府是本次普查工作的组织者和责任人。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完成,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同时,他还强调“本次普查工作将纳入对部门、各乡镇的工作目标考核,并指出对本次普查抽调人员在各级机构改革中不得作为分流对象,在原单位待遇不得降低。”为了落实会议精神,我县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做到任务到人,各司其职。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普查全面领导工作,其他副组长分别负责协调各部门、各条块之间的关系,提供普查所需的各相关部门年报资料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业务工作,其他如业务、文秘、后勤、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分别由办公室其他人员负责,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负,从市到县,从县到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为此县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与县目标办11月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01年各乡镇基本单位普查工作目标的通知》,把基本单位普查工作追加入本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将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结合起来,从而保证基本单位普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得以正常进行。同时办公室根据管理需要,也制定出岗位责任制和工作制度,严格考勤制度。
钻研业务,搞好各级普查业务的培训
为了适应普查任务的需要,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此次普查任务,县级两级政府按照普查办法的要求,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选调责任心强、热爱普查工作,有良好的文化素质和整体素质较高的同志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全县共抽调出300余名,其中普查指导员70余名,这些人员分别来自国家机关、村组会计、社区主任等。为了此次工作的需要,我县普查办公室成员及各乡镇所抽调出来的普查指导员分两批于9月份参加了全市举办的基本单位普查工作业务培训;对于限额以上的基本单位和县及县以上的基本单位我们还专门召开了大规模的培训会。培训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普查有关文件,掌握和了解普查用各种资料,共同钻研普查业务,领悟普查精神,会后大家统一了认识,加深了理解,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另外,按照普查办法和市普查办的各种要求,根据本地区域特色及任务需要,县基普办工作人员还分工成立县乡两级业务组,承包了乡镇的培训工作,深入各乡镇协助对限额以下基本单位和村级普查员的培训,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普查办法,钻研国家、省、市普查方案,认真编写适合自己培训要求的培训教材,拟定普查方案,为保证普查质量打下基础。
清查摸底、部门配合
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离不开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与协作,按照国家“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县政府多次召开了基本单位普查有关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及分工,并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普查,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相关的业务工作,同时确定提供普查前期摸底调查资料的方式及上报时间。各部门及相关单位、乡镇要按照属地统计的原则及主管部门的管辖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