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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生产技术部对输变电设备运行和维护管理的要求和标准。
部门主要工作内容
内容
运行管理
在生产技术部门的技术指导下负责市区35千伏至220千伏及全市500千伏的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履行调度命令、操作、事故处理(局面应对)、工作许可、验收(新建工程)等各项工作
负责所辖变电站电能平衡和电压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变电所内10千伏母线运行电压的监视工作,力保电压质量符合公司所颁布的有关规定
负责所辖输变电设备的定期巡视、夜间巡视、特殊巡视
负责所属输变电设备的运行备品备件的储备、更新工作
负责生产MIS系统的操作管理和运行台帐输入,保证生产过程流转畅通
巡检管理
在生产技术部门的技术指导下负责市区35千伏至220千伏及全市500千伏的输变电设备的定期巡检工作,负责编制所辖输变电设备年度技改、大修计划并上报公司生技部审批
按地域(或行政部门)设立点检长岗位,下设设备点检工程师若干名。点检长负责根据生产技术部各专职工程师的技术指导,落实每个点检工程师的工作安排
由点检长责成点检工程师编制设备点检和定修计划,提交生产技术部审核
由点检长责成点检工程师确定设备巡检点、巡检路线和巡检要求
由点检长责成点检工程师签发设备消缺和维修的工作任务单
由点检长责成点检工程师负责日常在现场的点检工作,并记录设备运行状态和报告设备缺陷
由点检长责成点检工程师提出消除缺陷的建议措施和编制设备消缺工作任务单
由点检长责成点检工程师负责遇复杂检修任务时在现场指导检修人员对复杂检修任务进行工作
责成点检工程师按照技术标准和对设备状况的判断提供对设备进行维护、大修、技改的建议,由生产技术部门专职工程师进行审核,并形成计划初稿
负责所辖业务职责内输变电设备的设备定级工作
根据本公司所辖变电所、线路设备运行情况,负责每年对设备运行限额进行一次核对,修订“变电所负荷电流限额表”并报公司生技部及调度通信中心
负责所辖输变电设备的全部规程、图纸、资料及有关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负责所管辖输变电设备的资产、台帐、图档的管理,做好设备变更记录,健全设备台帐。掌握运行设备大修、小修、预试、油化、定校周期及完好率,抓好缺陷管理,做好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健康运行
负责输变电设备检修完毕(各检修单位进行自验)后的验收工作。参加有关技术改造、扩建、新建输变电工程的验收投运交接工作和经输变电检修部对设备验收后的设备交接验收工作,并由点检长责成点检工程师负责关闭工作任务单,填写设备维护建议备忘录
执行生产技术部垂直管理的考核要求,遵守垂直层级汇报制度,以确保设备维护在专业独立业务体系中,得以透明准确的组织和执行
负责完成输变电设备投运、退役的上报报告
内部设备维护管理
负责所辖变电站照明系统、动力箱及其电源电缆(包括排风扇),排水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改造。负责所辖变电站防误操作装置(除控制回路和微机防误装置的安装外)的安装、更换和维护
负责所辖变电站内防火封堵的管理工作和实施防小动物措施
负责所辖变电站生产、生活设施的管理, 变电站房屋修缮、绿化、生产、生活水管道和水泵的检修、更换和维护
负责所辖变电站的治安保卫、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及日常环境卫生等工作
负责所辖无人值守变电站的各项运行管理以及夜间保卫值守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变电站视频监视系统的日常维护
工程管理
负责进行所辖设备一般大修项目的实施。作为甲方统筹负责工程项目中的质量、安全、造价、进度、风险、环保等要素的全过程(含服务商选择、预算审批、施工方案的审核、停电协调等)
对于市区客户引起的35kV及以上输变电线路(设备)的迁移、间隔更新改造等问题负责提出草案报生产技术部审批;负责市区一般的35kV及以上业扩工程的实施及市区客户引起的35kV及以上输变电线路(设备)的迁移、间隔更新改造工程的实施
规章制度管理
健全、修订、编制、审核本部门的规章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和所辖变电站的现场运行规程,并按规定报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负责对设备运行和维护的技术水平要求提出建议
负责建议、核对输变电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
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健全安全监察网络,组织、督促安全活动的开展。组织本部门发生的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制定和实施事故防范措施
能力提升管理
负责本部门的岗位培训和质量管理。制定、组织实施运行部有关生产、安全、培训、劳动人事等方面的各项计划和有关规定。
综合性工作管理
按公司有关规定定期填报检修、试验、定校等统计报表,做好工作总结。
负责本部门所辖设备、物资、器具、仪表仪器、材料、办公生活用品的管理,帐物相符,严格领退料、转移、调拨、报废手续
负责本部门外来工管理和使用。严格按局有关规定,做好外来工登记、办证、安全培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