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髙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1.1危险性分析
(1)指派无登高作业操作资格的人员或有等高禁忌症的人员从事登高作业。
(2)未经现场安全人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3)不按规定的通道上下进入作业面,而是随意攀爬非规定通道。
(4)高空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
(5)在临边作业或转移作业地点时因踩空、踩滑而坠落。
(6)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强度不够、安装不良、磨损老化等;
(7)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用品因内在缺陷而破损、断裂、失去防滑功能等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
1.2事故类型
根据《高处作业分级》(⑶/1 3608-2008〉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加以上(含2一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根据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部位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可分为:
(1)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2)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3)攀登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4)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5)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6)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
1.3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
公司生产区域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0以上(含2一从事作业活动的人员,均可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4事故危害程度
发生高处坠落后,可导致人员轻伤、重伤,甚至死亡。
1.5事前征兆
(1)从事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未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或作业面下方没有架设安全护网。
(2)登高作业人员没有登高作业操作资格。
(3)作业人员存在登高作业禁忌或精神状态不佳、疲劳作业。
(4)作业平台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
(5)6级大风以上户外登高作业。
(6)登高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存在缺陷。
2应急组织和职责
2.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事发部门车间主任、处长
成员:事发部门副主任、副处长、主管、车间安全员、各工段长、班长现场岗位人员
2.2指挥部人员职责
(1)总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高处坠落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事发部门副主任、主管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工段班组长职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4)现场岗位人员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受伤人员的先期急救处置工作。
(5)安全员职责: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急救处理,并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3应急处理
3.1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向主管、工段班组长报告,主管、工段班组长迅速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救援指挥部宣布启动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大声向附近人员呼救,多人同时搬运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迅速检查判断受伤人员的情况。
(2)对于较浅的伤口,可用干净衣物或纱布包扎止血,较大的动脉创伤出血,还应在出血位置的上方动脉搏动处用手指压迫或用止血胶管(或布带)在伤
口近心端进行绑扎;较深创伤大出血,在现场做好应急止血加压包扎后,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在止血的同时,还应密切注视伤员的神志、皮肤温度、脉搏、呼吸等体征情况。
(3)对怀疑或确认有骨折的人员应询问其自我感觉情况及疼痛部位,对于昏迷者要注意观察其体位有无改变,切勿随意搬动伤员,避免骨折端错位加重损伤。应先在骨折部位用木板条或竹板片于骨折位置的上、下关节处作临时固定;如有骨折断端外露在皮肤外的,用干净的砂布覆盖好伤口,固定好骨折上下关节部位,然后等待救援。
(4)对于脊椎骨折的伤员搬运时应用夹板或硬纸皮垫在伤员的身下,搬运时要均匀用力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或导致死亡;如伤员不在危险区域,暂无生命危险的,最好待120医务急救人员进行搬运。
(5)如怀疑有颅脑损伤的,首先必须保持呼吸道通畅,昏迷伤员应侧卧位或仰卧偏头,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气管,发生气道阻塞;对烦躁不安者可因地制宜的予以手足约束,以防止伤及开放伤口,然后积极组织送往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