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制度名称
车辆补贴管理办法
编 号
执行部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公司员工的车辆使用问题,同时明确车辆购置、使用及其相关费用的处理,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的实行范围仅限于公司需经常外出联系工作(业务)、拥有私人车辆和驾驶执照的员工。
第三章 补贴标准
第三条 按照固定基数加审核追加的补贴方式进行车辆使用补贴。凡属本办法实行范围的人员,补贴标准由公司根据不同职务和岗位以及每辆车的平均耗油量、所在部门、用途、使用范围以及使用频率的高低,核定出每月应补贴的基准额度,进行定额补贴,每半年时,根据该阶段行驶总里程(半年期间里程差)、费用总额、工作成绩、书面申请报告等对需要追加补贴的由总经理批准后进行额外补偿。(本补贴包括车辆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保养费、路桥通行年费、车辆装饰费、日常维修维护费等),其他费用不予进行补贴。补贴标准详见“附件一”,补贴以现金形式随工资一起按月发放。
第四章 车辆产权归属
第四条 已购自备车的员工,该车产权必须是本人,并与公司签订《车辆补助协议》。
第五章 申请程序
第五条 所有适用本办法需享受车辆月度补贴的,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从次月起即可享受车辆月度使用补贴。
第六章 职位变动的适用情况
第六条 已享受本办法的员工,职位变动后,车辆月度使用补贴标准自职位变动之日起,于次月开始执行变动后职位对应的车辆月度使用补贴标准。协议期内人员辞职、被免职或工作调出的,从变动的次月起停止享受车补待遇。
第七章 车辆管理
第七条 本办法执行后,已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用车时必须坚持以服务工作为原则,提高工作效率为前提,加强公司对内对外的办公形象为根本原则。办公用车管理具体如下:
1、已享受本办法的员工,每旷工1天,扣发1个月的车辆使用补贴费用;累计旷工3-6天的,扣发6个月的车辆使用补贴费用;累计旷工7天(含)以上的,公司将取消该员工的车辆补贴享受政策。
2、实行车补后,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日常工作中,因公事外出必须使用自备车辆。自备车辆要以公司业务使用为主,不得耽误正常工作。
3、享受车贴人员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事故和违章的费用,全部由车主自理。
4、公司购车补贴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人事部,主要负责补贴对象的审核、协议签订、及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5、针对已购车辆并符合享受补贴标准但未享受车补的人员,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享受相关汽车费用补贴。
6、享受车贴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补贴车辆不得挪作他用,不准用作盈利性运输,一经发现有影响企业公众形象的行为,公司将立即终止对该车的所有补贴,并对被补贴人员作行政处分。
7、未享受本办法的员工,外出办公,报销路费。
第八章 附则
第八条 车辆月使用补贴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
第九条 本制度归口行政人事部发布、修订并进行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批准(签发)权为公司总经理。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为目前最新修订版本,公司以前颁布的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规定、通知等,均宣布废止。
附件一
车辆月补贴标准对照表
姓名
职务级别
车辆月度基准补贴标准
备注
×××
总经理
实报实销
×××
财务副总经理
实报实销
×××
行政副总经理
实报实销
×××
销售部经理
1500元/月
×××
销售部副经理
1000元/月
×××
销售部业务员
800元/月
×××
销售部业务员
800元/月
×××
销售部业务员
800元/月
×××
仓储部经理
800元/月
×××
仓储部副经理
600元/月
×××
财务部经理
800元/月
附件二
车辆补贴协议书
甲方(公司):××××××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个人): 车辆牌号:
甲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