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元洲大同公司09品质服务年
6月13日家装礼节现场优惠
一、目标八折:
计算公式:家居消费比例 = 累计家居消费计入总额
增减项完成后的家装实收款 (消费比例均以元洲财务数据为准,其它任何人口头承诺数据无效。)
注:1、家居消费比例百分比分子中的小数按照就低原则计算,(如果家居消费比例为40.9%,则按照40%计算);
2、“累计家居消费计入总额”――指客户在元洲公司代购家居产品按照计入比例累加的消费总额,(不含特价,促销30%计入,常规品100%计入,部分产品50%计入)安装费、远程费、配件费、管件费、辅料费不计入。
集成家居消费比例
0%
40%
~70%
71%
~80%
81%
~110%
111%
~130%
131%
~160%
161%
~190%
191%
~210%
211%
~230%
231%
~250%
251%
~260%
261%
~290%
291%
以上
家装优
惠折扣0 98
96
94
92
90 88
86
84
83
82
81
80 活动参与条件:
参与活动的客户要求:家装最终实际消费金额需在2.5万元以上(含2.5万基础家装消费,不含设计费、管理费)的大同城区客户。
此优惠仅限于2009年6月13日的周年店庆活动。
活动定金999元。 交纳活动定金的客户在选购各项定制家居产品时免交单项定金。
选购家居产品时请出示活动定金收据。
定制式产品已上门初测后,因客户原因造成的退单,需在定金中每项扣除测量费200元。
本次活动可选产品明细请咨询家居顾问。
温馨提示:
任何人的口头承诺均不能作为客户签约返款的条件。请将货款或定金直接交给元洲财务部或建材城元洲家装店面并索取收据。
客户通过元洲代购的“家居产品”的具体消费金额须在其签定《家居产品代购合同》,并交纳全款后方视为有效,但安装费、远程费、配件费、管件费、辅料费不计入累计家居消费额。
为保证客户的利益,客户确定好活动类型并交纳活动定金后,其活动信息即进入元洲信息管理系统,客户不能随意更换促销活动。
家居产品的消费日期,自家装签约之日起顺延3个月止消费有效。请注意消费时间(建筑面积在300平米以上的除外)。
参加活动的客户通过元洲代购家居产品,视品牌情况而定可获得在其市场销售限价的基础上参加元洲“风生水起”活动(不含特价、促销、配件产品)。客户在元洲代购的集成产品和与元洲合作的品牌产品,因送货和安装等原因,导致施工进度延误的情况,由元洲集成产品和元洲合作的品牌产品承担相应责任以及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费用为该产品合同的额的2‰/每天扣除),元洲家装部分不承担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客户所获得的优惠款项将在完工结算后一次性返还(在客户最终消费金额的基础上,按照累计家居消费计入总额÷增减项完成后的家装实收款计算出的基数,以此基数作为折扣比例计算标准),当客户交纳工程尾款、家居产品安装退补完毕,客户需带家装、家居合同与您的家居顾问进行完结核对。(核对后不再退补任何产品,如客户需另外购买产品,需家居顾问另外给予申请,具体销售折扣视情况而定)、公司结算中心正常在两周内将优惠款项核对清楚,以短信形式通知客户领取现金。
延期责任―――如客户在元洲代购集成产品发生延误,将由该项产品按市场标准进行延期赔偿,而导致家装延期,元洲不承担延期责任。
本活动与元洲公司的其他优惠活动、各大建材城的优惠活动不能共享,只能任选其一。
未尽事宜请向家居顾问、元洲店面工作人员咨询。
“市场销售限价”――指各品牌公司在年度内规定的,在零售市场的销售指导价格。除特殊促销、集采、工程等不可低于的价格体系,经销商个人行为除外。
各店面在签订合同和ERP录入的操作中,签约额必须与工程原报价的金额一致,即不含工程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