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采购管理程序
目的
为对公司采购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控制,规范合格供方的选择、评定、控制活动,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适用范围
2.1 对向本公司提供主要原辅材料的供方进行选择、评定以及对合格供方的控制;
2.2 公司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所需产品的采购活动的控制(包括验证);
2.3 本公司生产中所发生的外包过程的监控。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提供采购活动中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及技术支持。
3.2 采购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方的选择、评估、控制及采购计划的编制,并确保在合格供方中实施采购活动。
3.3 采购部负责委外加工或服务的供方选择、监控。
3.4 品质部负责对采购产品和外包质量进行验证,并参与对供方的评估及控制。
程序
4.1 采购输入
在产品实现策划活动时,技术部向采购部和生产部提供公司主导产品的《物料明细表》及技术条件或验收标准。
4.2 供方调查
采购部根据公司提供产品的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在国内外同行业厂家或主要原材料生产厂家中,选择至少两个具有良好信誉及质量保证的厂家,作为候选供方,并发出《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应包括:供方基本情况;生产能力;检验和质量保证能力;交付能力等。
4.3 供方评审
4.3.1 采购部会同品质部对合格供方反馈的调查表予以评审(必要时要求供方提交样件;执行生产件批准程序或对供方进行现场审核)。对供方的调查、初选评定及综合考核的条件为:生产范围、生产能力、检测手段、质量保证能力、交付能力等满足所采购产品质量要求的综合能力。
4.3.2具有ISO9001:2008或ISO/IATF16949:2016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单位,可直接作为其证书覆盖范围内产品的合格供方。
4.3.3 审核时由参与者做出评估意见后填写《供方评审表》,采购部汇总资料后报总经理审批。
4.4 合格供方批准
4.4.1 总经理对入选供方的资格予以审批。每种主要原材料最少应确定两个合格供方(特殊原因除外)。
4.4.2 对顾客指定的供货单位,公司除直接实施相关采购外,可采用供货业绩统计方式来评定,具有良好业绩的单位,可经总经理批准直接进入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录》。
4.4.3 经批准的合格供方应形成《合格供方名录》并发至生产采购、质量、技术等相关部门。
4.4.4 对重要材料的合格供方的批准实施PPAP时执行《生产件批准管理程序》。
4.4.5 合格供方PPAP提交等级
4.5 合格供方控制
4.5.1 在日常的进货/外包产品检验中发现批量不合格或严重不合格项目时,由品质部书面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负责向合格供方发出《供应商质量问题通知》,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并限期改进。
4.5.2 采购部根据品质部提供的进货检验报告,由(内外)顾客抱怨产生的退货报告,交付的时效表现情况,每季度作《供应商质量业绩汇总表》。
4.5.3 采购部根据供方业绩统计结果,对供方进行业绩评定。对供货业绩较差者,通过《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并限期改进。发出两次纠正预防措施要求之后,仍无明显进展者,报总经理批准,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4.5.4 必要时,公司派出具有内审员资格的人员对合格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现场审核,不符合要求时,建议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4.5.5 供应商的考核
考核对象: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所有供应商。a)根据供应商综合评价表对供应商进行每年一次的业绩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85-100的优秀,总分60-85的为合格,总分低于60分时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整改报告,必要时进行现场审核。
b)对于考核业绩优秀,无重大质量事故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评审,对于考核业绩优秀的辅助材料供应商每三年对其进行一次评审。如期间供应商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则立即对相关供应商进行评审.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