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 总 则
1.1 目的
为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规范合同与信息管理,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和工程管理水平。使本项目施工监理工作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达到任务明确、标准统一、程序合理的目的,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077-9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1999年2月13日发)和FIDIC条款,以及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监理依据
1.2.1 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文件;
1.2.2 业主和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
1.2.3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1.2.4 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1.2.5 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施工规范和试验检测规范;
1.2.6 世行贷款项目有关规定
1.2.7 在监理、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有关会议记录、函电、指令和其它文件;
1.2.8总监办根据施工、监理合同文件签发的所有施工图纸和指令等。
1.3 施工监理的原则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认真负责地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1.4 监理单位资质
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是在监理招标中中标并签订了监理合同(协议)的具有法人资格和甲级资质(含临甲)等级的监理组织。
1.5 监理人员资格
监理人员资格
凡在本项目中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监理单位在投标书中推荐并经业主批准的合格人员。其中:高监及高监助理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60岁以下,15(10)年以上道、桥施工经验,并从事道桥、隧道施工监理工作8年以上;
计量、合同监理工程师有5年工作经验,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负责类似工程的计量合同工作3年以上;
试验室主任:10年工作经验,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专业证书,从事试验检测工作5年以上;
驻地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55岁以下,并持有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从事道、桥、隧道监理工作8年以上;
路基、路面、安全设施、绿化、试验检测、测量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持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和省级以上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并从事相关专业施工监理工作5年以上;
桥梁、隧道监理工程师,应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并从事相关专业施工监理工作5年以上;
监理员:具有道桥专业初级技术职称及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公路工程监理培训证,从事类似监理工作2年以上。
1.6 监理阶段的划分
监理阶段划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过程阶段监理;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1.6.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监理合同协议签定后,即进入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监理人员应熟悉合同文件;复核图纸和放样定线数据;督促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准备第一次工地会议;准备发布开工通知书等。
1.6.2.施工阶段监理
施工阶段的监理,应集中力量做好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进度监理、工程费用监理,并做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16.3.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在工程完工或部分(单位、分部)工程完工后,只要签发交工证书后即进入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除应对工程缺陷进行修补、修复进行监理外,并应按要求做好这一阶段的监理工作。
1.7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有高度负责,爱岗敬业的精神,科学严谨,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客观公正的工作作风,必备的技术业务能力并遵守以下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