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 总 则
1.01.01 为贯彻“精心施工,质量第一”的方针,使十漫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全部活动既符合国家(含交通部)发布的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又满足十漫高速公路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到“程序化管理、流程化施工、规范化操作、数据化评价(质量)”,确保路面施工质量达到坚实、平整、稳定、耐用等技术要求,并具有良好的抗滑功能,特制定《湖北十(堰)——漫(川关)高速公路沥青面层施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1.01.02 本《细则》是依据有关现行的国家标准和交通部行业标准,结合十漫高速公路路面设计、施工等具体情况,借鉴国内外高速公路建设的成功经验与科研新成果制定的。在实施过程中,遇到本《细则》未述及的事项,按国标或交通部的相关标准、规范执行;遇到与有关规范不一致的特殊要求,则按本《细则》办理。
1.01.03 本《细则》规定了十漫高速公路路面粘结层、面层和路面排水设施等工程的施工要求。同时提倡科技创新,开展科学实验,大力发展、提高公路路面设计理论和修筑技术(包括各结构层试验路段总结的新成果),借以补充、完善本《细则》;但在采用本《细则》规定以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之前,应有充分的实验论证,并应报监理工程师和省指挥部批准。
1.01.04 面层用集料的粒径选择、加工、试验以及文字表述均以方孔筛为准。试验、施工与质量检测数据的单位和精度,以及本《细则》涉及的各项试验方法,均应符合交通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1.01.05 路面施工必须有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含主要管理人员构成),现场指挥系统与通讯联络设施,施工场地布置总平面图(绘注临时道路、供电、供水、仓贮、试验、生产、生活等设施的位置和面积),施工程序及进度网络图,人员、机械设备、车辆等资源配置计划,材料采购、加工、贮运计划,基层和面层工艺流程(含质量控制图),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与控制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劳动保护措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
1.01.06 路面施工首先要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 进场之前即应根据承建工程项目的规模、合同要求与相应的资源配置计划,组织工作专班,做好施工场地和职工生活住地建设,同时密切同沿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工作,争取他们给予大力支持、援助。
2 进场后即应组织施工技术质量管理人员熟悉合同文件(含设计文件),学习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明确设计意图与要求,掌握工程要点与施工要领,讨论、制定相关技术措施和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并应视工程进展情况,适时开办短期专业技术培训班,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学习有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安全须知和技术质量管理文件,以增强全员质量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掌握“应知”、“应会”,通过考核合格方可配证上岗。
3 进场后应对机械设备和试验仪器进行认真检修、调试与标定,并要建立使用中的定期保养、维修、调整与检验制度,使机械、仪器设备始终保持完好、精密状态。
4 进场后还应抓紧备料工作,选定沥青、纤维等原材料的优质品种与信誉良好的供应厂商,组织集料加工生产,确保路面材料的质量与按期供应量。要认真按照各类集料的总用量和相应的工期要求,计算所需加工设备的生产能力,并必须有充分的富余,配足设备,抓紧加工,防止停工待料。
1.01.07 路面各结构层施工的总体程序是:
室内试验(包括原材料试验和混合料配合比设计与验证)→铺筑试验路段(含总结、开工报告与批复)→正式铺筑施工→质量检评。
应自始至终抓好试验、检测工作,用科学数据指导施工,用检测数据评价质量。每批原材料未经检验合格者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清除现场。上一道工序完成后未经自检合格并经监理签认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下一层的质量未经自检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不得进行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