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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定义
第二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合同与采购规定的依据
第二条、编制合同与采购规定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编制合同与采购规定的原则
第三章、部门的分工与责任
第四条、各部门的分工原则
第五条、使用部门的责任
第六条、归口部门的责任
第七条、商务部门的责任
第八条、预算控制部门的责任
第九条、财务部门责任
第十条、审计部门的责任
第十一条、质保部门的责任
第四章、承包商的选择
第十二条、承包商的认可
第十三条、选择认可承包商的原则
第十四条、认可承包商的种类
第十五条、选择认可承包商的步骤
第十六条、对非认可承包商的规定
第十七条、对承包商的复审
第十八条:长期定点承包商
第五章、合同的签订
第十九条、采购的手续
第二十条、低于元的零星采购
第二十一条、元至元的采购
第二十二条、元至元的采购
第二十三条、元以上的采购的原则
第六章、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合同管理的适用范围
第二十五条、合同管理的授权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变更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合同变更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合同变更的手续。
第二十九条、新单价的确定
第三十条、进度计划的变更
第三十一条、合同暂停和终止
第三十二条、索赔和违约罚金
第三十三条、仲裁与诉讼
第三十四条、特惠补助
第七章、验收与付款
第三十五条、验收的原则
第三十六条、工程或服务采购项目的验收
第三十七条、设备或材料采购项目的验收
第三十八条、设备或材料的保证期
第三十九条、设备或材料采购项目的付款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信息的保密原则。
第四十一条、生效与解释
附件:
附件一:公司统一管理采购的归口和商务部门
附件二:采购项目立项申请表
附件三:签订合同(订货单)推荐书
附件四:合同价格变更申请表
附件五:采购申请支付单
第一章定义
公司:是指有限公司。
采购:泛指各类项目的采购,包括工程、服务、设备、材料和其他。
承 包 商:包括承建工程、提供服务的承包商和销售物资的供应商。在公司处
理废旧物资的场合,也包括收购商。
使用部门:需要承包商提供工程、服务、设备、材料等的部门。
归口部门:负责统一协调或管理公司内某些资产或项目的部门。
商务部门:被授权负责进行采购和签约的部门。
预算控制部门:负责编制和控制预算的部门。工程部由工程控制岗归口,其他
部和全公司由财务部归口。
被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各级管理权限的规定》,被授权批准某一范围业务的人
员。
合同:泛指公司与承包商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
系而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类经济合同、协议及购销订单。
双方:指公司和承包商双方。
监督部门:按公司质量保证政策的要求,凡与电厂安全运行有关项目的物项采
购或服务,应受部的监督。具体内容将按质保部的有关程序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