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阳光学院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 产品特性、主要风险提示及免责声明 阳光学院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是以本专项计划的基 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以优先 /次级分层、福建阳光集团有限 公司的差额支付承诺等机制提供综合增信保障的产品。 专项计划优先级五档资产支持证券(“阳光学院 01”、“阳光学院 02”、“阳 光学院 03”、“阳光学院 04”、“阳光学院 05”)获得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给予的 AA+级评级。该评级并不构成购买、出售或持有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 持证券的建议,且评级机构可以随时修订和撤销有关评级。 《阳光学院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简称“《计划说明书》”)依据《证 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 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作,计划管理人保证《计划说明书》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和误导性陈述。 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专项计划资产,但 不保证专项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对专项计划未来的收益预测仅供 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参考,不构成计划管理人、托管银行、销售机构或代理销售 机构保证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资产支持证券仅代表专项计划权益的相应份额,不属于计划管理人或者其他 任何服务机构的负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对 本次专项计划的备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转让,并不 代表对本期证券的投资风险、价值或收益作出任何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 阅读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参与专项计划的投资者保证其为合格投资者,并已阅知《计划说明书》全文, 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计划管理人特别提请投资者注 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计划说明书》“风险揭示与防范措 施”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主要风险: 1、借款人被限制招生或停止办学的风险 阳光学院是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信托受益权对应信托贷款的借款人,作为民办 事业单位法人,且其经营受到教育主管部门监管。如果阳光学院被限制招生、无 阳光学院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 法继续办学或被吊销办学许可证,则学费、住宿费收入可能受到不良影响,将导 致基础资产损失。 2、借款人破产风险 借款人负责学校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学费、住宿费收入的产生依赖于借款人 的持续运营,如果借款人破产,学费和住宿费收入可能受到不良影响,基础资产 将受损失,相应启动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差额支付。 3、现金流预测风险 专项计划的产品方案根据对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的合理预测而设计,基础资 产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产生的现金流是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分配资金的第一来 源。影响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的因素主要包括借款人学费及住宿费的收费水平、 招生规模和退休学率。由于上述影响因素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对基础资产 未来现金流的预测也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偏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可 能面临现金流预测偏差导致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4、现金流混同风险 借款人将按照办学许可提供相应的教育服务,并根据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定 期向监管帐户划转入学费、住宿费所产生的现金流,根据专项计划的安排,该等 现金流的划转系依据《标准条款》、《信托合同》、《信托贷款合同》和《监管协议》 约定设立的监管账户、信托专户、专项计划账户等专用通道进行,但相关的划转 流程中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5、在籍学生及住宿学生违约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收益的现金流最终来自于阳光学院在籍学生缴纳的学 费及住宿费。若未来在籍学生未能按时缴纳应付的学费及住宿费,将导致收入损 失。 6、借款人违约风险 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可能存在借款人因违约、侵权等行为而被学生要求赔偿, 以及阳光学院因为声誉问题而影响招生的情况。 7、学费、住宿费未办理质押的相关风险 阳光学院是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信托受益权对应信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