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重点分析及监理措施
第一节 装修工程防火控制
xx工程首先要落实规范、设计对顶棚、墙面、地面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还应加强如下的监控:
一、监理预控要求
1、装饰施工应编写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应认真审查:方案中应有保证达到装修工程防火要求的技术措施。
2、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核查、检验时,应按《GB50354—2005》规范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3、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GB50354—2005》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4、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5、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GB50354—2005》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进行抽样检验。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施工,应在相应的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抽样检验。
二、工程防火监控重点
1、材料及技术资料要求
(1)其他材料可包括防火封堵材料和涉及电气设备、灯具、防火门窗、钢结构装修的材料。
(2)其他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2)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
3)现场对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B1、B2级材料;
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4)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5)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6)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施工过程监控重点
(1)防火门的表面加装贴面材料或其他装修时,不得减小门框和门的规格尺寸不得降低防火门的耐火性能,所用贴面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低于Bl级。
(2)建筑隔墙或隔板、楼板的孔洞需要封堵时,应采用防火堵料严格封堵。采用防火堵料封堵孔洞、缝隙及管道井和电缆竖井时,应根据孔洞、缝隙及管道井和电缆竖井所在位置的墙板或楼板的耐火极限要求选用防火堵料。
(3)用于其他部位的防火堵料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选用,其施工方式应与检验时的方式一致。防火堵料施工后必须严禁填实孔洞、缝隙。
(4)采用阻火圈的部位,不得对阻火圈进行包裹,阻火圈应安装牢固。
(5)电气设备及灯具的施工应满足一下要求:
1)当有配电箱及电控设备的房间内使用了低于B1级的材料进行装修时,配电箱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应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3)动力、照明、电热器等电气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B1级以下(含B1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级以下(含B1级)装修材料时,应采用瓷管或防火封堵密封件分离,并用岩棉、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
4)安装在B1级以下(含B1级)装修材料内的配件,如插座、开关等,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具有良好隔热性能的A级材料隔绝;
5)灯具直接安装在B1级以下(含B1级)的材料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6)灯具的发热表面不得靠近B1级以下(含B1级)的材料。
三、落实设计对装修材料防火要求
装修材料应符合规范要求的燃烧性能等级,遵照《建筑内部装饰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建筑内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在装修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