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蛇口人民医院新大楼工程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深圳市粤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三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蛇口人民医院新大楼工程
建设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局
地质勘察:深圳市岩土工程公司
设计单位:信息产业电子十一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深圳市中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市粤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深圳市蛇口人民医院新大楼主体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东侧与荔园路以一栋三单元联体住宅及城市绿地相隔,西侧为正在开发的公共用地,南侧为城市道路工业七路,北面为住宅小区和城市绿地。
本工程包括主体和连廊两个部分,总建筑面积为45034.17m2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44571.4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33904.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0667.17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462.69平方米主体地上15层,地下2层,建筑总高度78.75米。本工程主体结构采用钢筋砼结构,基础为钻冲孔灌注桩基础。
本工程的抗震等级:按7度1-3级设防,+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18m。
二、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控制依据
1、《深圳市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ZJG 31-2010 2、《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JG 15-2005);
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
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
5、《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2005);
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
7、《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8484-2002);
8、《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 15225-1994);
9、《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
10、《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
11、《砌体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14、《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 50242-2002)。
15、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第十二、二十一、二十二、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条;《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16、经审查的《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三、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2、监理机构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施工图会审,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建筑节能设计交底。项目施工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 ,施工单位应将节能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
四、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4.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