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华南碧桂园住户房屋装修指引
(一)总 则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华南碧桂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屋村管理处(以下简称屋村管理处)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如进行室外装饰装修工程,须有完善的施工方案,并征得四邻同意,在屋村管理处申报登记后,方可进行施工。如超越本指引许可范围的,须签定四邻协议并经屋村管理处加具意见后,报区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所有单位的装饰装修均以不影响园区的整体规划和美观、不影响他人为原则。装修人必须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及共用部位的使用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禁止改变原有用地的使用性质和改变房屋原有的建筑风貌、建筑密度、容积率、高度、层数等。
在花园装饰装修活动中,下列行为属于违法:
擅自扩大原有用地面积的;
妨碍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的;
侵占公共绿化用地的;
危及四邻建(构)筑物安全和正常使用的;
别墅装饰装修指引
在花园建造亭的最高点不得高于房屋的首层,石山、假山、花架等造型物的最高点不得高于3米。景墙(风水墙)高度不得高于1.8米,最大宽度不得超过4米,离围栏距离不得少于0.5米。亭和石山、假山、花架的水平投影边缘与住宅、原有围栏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米,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花园面积的5%;且四周不得以任何形式全封闭。以上项目若在相邻业主花园旁边修建的,需要与邻居签定四邻协议方可以 报建施工。
花园围栏只能够改建成水泥柱(高度不得高于1.8米),铁花式通透型。若要改建公共围栏,需要与邻居签定四邻协议方可以 报建施工。
在花园建造水池、鱼池、过滤池的深度最深不得超过1.2米,且池边与住宅、原有围栏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米。
在花园建造泳池的深度最深不得超过1.5米,且池边与住宅、原有围栏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米。
在花园建造花槽(花基)的高度最高不得超过0.5米。
在花园建造简易车棚的高度不得超过4米,其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20平方米,且水平投影边缘与住宅原、有围栏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5米。简易车棚四周可搭建通透式的遮光栅架,但不得封闭。禁止搭建水泥钢筋结构式的车库。
在花园建造杂物间,高度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过2.5米、宽度不得超过0.7米,且与住宅、原有围栏的间距不得小于1米。
在花园原有围栏增设洞口、出入口,宽度少于1米。
在房屋主体上的外墙上增设门窗、洞口,则需要工程部主管现场核实签名,方可以审批。
禁止开挖错层花园挡土墙、禁止开挖地下室。
禁止在房屋主体上加建、改建封闭式阳台。
在窗户加建防盗网,必须在窗内设置,不得影响外立面。
(三) 洋房装饰装修指引
房单位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加建封闭式建(构)筑物;
在洋房花园禁止搭建遮光棚、遮雨篷;
改变地下花园原有门口的位置和大小;
改变地下花园原有围栏的高度或在围栏增设任何门口;
超出地下花园的用地红线设置任何坡道、踏步等建筑物或构筑物;
改变阳台(露台)原有栏杆的材料或样式;
在地下花园设置汽车停车位;
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进行违章凿、拆。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在窗户加建防盗网,必须在窗内设置,不得影响外立面。
在地下花园建造的凉亭、石山、假山、花架等,其最高点不得超过首层楼层的高度、水平投影边缘与围栏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少于0.5米、与主体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少于1米;凉亭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得大于8平方米。以上项目若在相邻业主花园旁边修建的,需要与邻居签定四邻协议方可以报建施工。
在地下花园建造的鱼池,其边缘与原有围栏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少于0.5米、边缘与主体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少于1米、最大深度不得超过1.2米。
在地下花园建造的花槽、栏河的高度不得超过0.5米。
不得改变房屋外墙颜色及窗户的形状。
华南碧桂园装修管理规定及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