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L?408—91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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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 1991-3-18批准 ?????????????????????????????????? 1991-09-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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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电力系统、发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 行,结合电力生产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 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1.3?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 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 准后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 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1.4?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1.5?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5.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1.5.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 试合格。
1.5.3?学会紧急救护法(附录G),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6?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 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 作。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 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 关安全措施。
1.7?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 止。
1.8?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 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予以行政或刑 事处分。
1.9?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必须符合附录E、附录F的要求。
2?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2.1?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值班工作
2.1.1?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 验。
表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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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
????a.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 者;
????b.室内高压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 者。
????单人值班不得单独从事修理工作。
2.1.3?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 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
2.2?高压设备的巡视
2.2.1?经企业领导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员和非值班员,巡视高压设备 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2.2.2?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 雷针。
2.2.3?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 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 手套。
2.2.4?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