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婚介所红娘培训手册
第一部分 婚姻家庭基本概述
一、我国婚姻的发展进程
所谓婚姻――按现在的说法是嫁娶的事。嫁和娶都是对男和女结合在一起共同生活这么一种社会现象的表述,嫁是从女方说的,娶是从男方说的,有嫁必有娶,有娶必有嫁,嫁和娶同时存在,从二者的词义上来讲,并没有男和女哪一方处于从属地位的涵义。
在婚姻法颁布以前,中国的婚姻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1)一夫一妻多妾制。这是对女性的一种偌大歧视,并容易造成家庭矛盾。作为明媒正娶的妻子,往往是由父母指定的,与丈夫之间没有感情,因而受到丈夫的冷落;而妾往往是得到丈夫宠爱的人,却没有名分。这种地位的不平等首先对妾很不公平,而感情的不平等又造成丈夫对待妻子的不公平,加上妻妾之间的争风吃醋,家庭矛盾就很难避免了。
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国的婚姻不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之上,往往由于政治、经济、宗法、迷信、门第阶级等作为基础,由媒人作引、父母包办来缔结下门当户对、和谐美满的婚姻。在这期间,男女当事人特别是女方毫无权利,往往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嫁做他人妇。即使是历史上传为佳话的昭君出塞、文成公土嫁入吐蕃,女人也只是政治需要的一种牺牲品而已。
3)门当户对。由封建社会早期“门当户对”制度演变成后来的“良贱不婚”,在历代婚姻立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一观念在现代社会,在文明高度发达的现代文明中也依然发挥着作用。
195O年5月1日颁布的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彻底废除了几千年的封建婚姻制度,从此人们的婚姻进入了自由恋爱。规定婚姻自由,意思是结婚的双方在法定的结婚的问题上有充分的自主的权利,无论是谁都不能强制当事入或牵涉当事人。一夫一妻制,意思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才能结为夫妻的制度,一个人不能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无论这人财产有多富有,地位有多高尚,已经登记结婚了的人在与自己的配偶离婚之前和配偶死亡之前,都是不可以在结婚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夫都是违法的。
男女平等,婚姻法规定在有婚姻关系的家庭中,男女享受相同的待遇和义务。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二、未来婚姻的发展趋势
未来中国的婚姻发展趋势有以下几点。
1)家庭结构小型化――每家3至4人,婚姻的期望随着小康生活的来临而变化。
2)晚婚晚育人数增加――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渐渐改变,女性的自主权越来越大。
3)更科学普遍――年轻人因好奇心导致的轻率性体验减少,对婚前性行为更加慎重。
4)择偶重情趣轻经济――择偶更注重情趣相投,经济条件重要性降低。男女青年更希望对方与自己同属一个社会阶层。
5)求婚姻质量――多数家庭不再凑合,婚姻调适能力的提高,将使家庭生活更丰富、新鲜、幸福。婚姻中男女更加平等,家庭暴力减少,丈夫与妻子共同承担家庭义务。
6)理财向AA制过渡――家庭理财方式将由一人为主向AA制过渡。婚前财产公证,婚后夫妇双方在银行开设账户,独立进行经济核算。按婚姻协议,夫妻各自承担自己在家庭生活中的经济义务。
7)婚姻自由――婚姻不再是从众行为,结婚与否是个人经过深思熟虑的选择,单身不婚、“丁克家庭”等生活方式可能成为多样化选择的内容。
婚姻的逐步发展是社会不断发展的产物,解放了现代的青年男女,解放了被封建束缚的中国妇女,女性的地位越来越高。
三、婚介服务的应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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