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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实施专案-销售开票流程(doc).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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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5/18(发布于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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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第十二章-FI12_销售开票流程
流程说明
本流程描述因应实际开立销售税务发票的管理需要,于SAP系统中相应的作业处理过程。本流程根据操作方式的不同,本流程分为公司总部开票和分公司开票两种情形。

公司总部开票流程,由总公司仓储部帐务在SAP系统中开立发票,然后由总公司财务部AR会计进行实际发票的开立。由于公司总部向分公司开立发票采用月底汇总开票方式,此种方式下在月底汇总下载系统开票数据,通过金税系统开具发票,并由系统上载程序自动将金税系统的发票号回写到系统发票的相应栏位;若总公司针对最终顾客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运用系统与金税系统接口程序单独开立税务发票;若总公司总部开立普通发票或外销发票,则采用手工方式开具发票,并将手工开具的发票号码填写到系统发票的相应栏位。

分公司开票流程,由分公司财务根据开票对象确定是否需要开立增值税发票。如果需要开立增值税发票,且该分公司采用金税系统开票,则从SAP系统下载数据到金税系统开具发票,并将金税系统的增值税发票号码回写到SAP系统发票的相应栏位。如果该分公司不是采用金税系统开票,或应向顾客开具普通发票,则采用手工方式开具发票,并将手工开具的发票号码回写到系统发票的相应栏位。

预开发票业务的开票和清帐流程在” 第14章-FI14_预开发票流程”和” 第15章-FI15_预开发票清帐流程”的具体说明。

各分公司开票业务,如果采用金税系统开票,则由管理金税系统的责任中心财务或区部会计负责开立增值税销售发票,如果手工开立增值税销售发票,则指定分公司所在地某一责任中心财务负责,普通销售发票的开立,则由各责任中心财务负责开立。

流程图

系统操作
操作范例

参见金税系统接口程序操作说明
系统菜单及交易代码

参见金税系统接口程序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