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目录
第一章 本方案遵循下列技术标准
第二章 工程概况
第三章 施工部署
第四章 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第五章 质量目标及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 3
第六章 安全技术交底 3
第七章 文明施工 3
第八章 雨期施工技术措施 3
本方案遵循下列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表1
序号
类别
技术规范名称
编号
国
家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J 108-87)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208-8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04-9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 18-84)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GBJ 214-89)
北京市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DBJ 01-26-96)
工程概况
表演池是整个海洋馆工程中最重要的项目之一,也是施工难度最大的项目之一,该水池的外形水平投影为“腰果形”。它由多种不同曲率的曲线相切连接,水池周边长度为180.713m; 整个表演池为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壁厚500mm,底板厚350mm,底板上皮结构标高为-6.5m 。底板以下为承台及承重连系梁,承台下为挖孔灌注桩,池壁顶面标高为+0.5m。环绕表演池的地下工作间为10 号工作间,工作间地面与表演池底面同标高,该工作间环绕水池布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外墙壁,周长为216.667m,墙厚400mm,底板厚150mm,底板下结构与表演池相同,顶板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顶板上皮标高为+0.3m。表演池及10 号工作间均为各自封闭的混凝土墙,其中10 号工作间周长为216.67m,表演池周长为180.71m,按国家规范规定,上述长度已远远超出规范中有变形缝间的最大距离的上限。这就是说,从施工角度来讲,也无法保证一次连续浇筑混凝土后不出现变形裂缝,在几次设计交底中,我们均就此问题同香港设计方交涉,希望能说明设计意图并提出不设变形缝又能不出裂缝的技术措施,香港设计方只坚持由于使用功能的需要不许留缝且不得出现裂缝,不得渗漏等,但并未就实现这一要求提出特别的技术措施,当我们提出应做后浇带(变形缝)时,设计方坚持不接受我们的建议。在制定本方案之后,我们同海洋馆工程部(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技术人员就此问题几经探讨,决定向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院技术开发公司)进行技术咨询,遵照建材院技术开发公司的建议,本工程混凝土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即在混凝土中添加UEA-M 混凝土补偿收缩膨胀剂), 并由建材院技术开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作技术指导,在施工布局上,考虑到10 号工作间只要满足防止地下水浸入的性能就可以了,故决定设4 处变形缝(后浇带), 使每段施工长度控制在限定的长度之内。对于表演池,考虑到添加了UEA-M,新版结构图留了一道后浇带,其长度虽然超过了规范规定,但从理论计算上可不出裂缝,然而由于混凝土收缩变形的原因很多,难以保证一定不出裂缝,对此,咨询单位保证做技术处理后达到不渗不漏。
表演池及10 号工作间均要求结构自防水,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5, 抗渗等级为P10。
本工程1994 年9 月下旬开始土方工程及灌注桩工程施工,现土方已全部挖至设计标高,灌注桩施工已经完成。
施工部署
根据本工程现有图纸统计,混凝土工程量为5828, 钢筋工程量达775t,模板工程量达7500 ,回填土方9000 ,
(其中池底填土3500)。由于工程量很大,结构又较特殊,施工难度大,因而必须采取合理的施工部署,力争不出或少出裂缝。根据工程特点,经咨询建材院科隆技术开发公司并与各方面技术人员磋商,遵循国家施工规范要求,本工程拟采取分层分段的施工方法,现分别说明如下:
在垂直高度方向,表演池拟分4 次施工,如图1 所示:
第一施工段在底板下皮以下,包括承台及连系梁;第二次施工段包括全部底板且及300mm 高池(墙)壁;第三施工段至10 号工作间顶板下皮,由于配套专业图纸目前尚未供图,故第二次,第三次施工现在只做施工准备,等待建设单位指令。
水平分段如图2 所示:
图中虚线表示后浇带位置,其中一段与二段间后浇带在第二、三次施工时留置(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