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约定为准。 ? 您享有的重要权益 ? 犹豫期内您可以选择解除保险合同……………………………………………………………………6.1 被保险人享有的保险保障…………………………………………………………………………1.4、1.5 您有获取保单红利的权利………………………………………………………………………………3.1 您有退保的权利…………………………………………………………………………………………6.2 ? ? ?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1、2.2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5.2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6.2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6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每页脚注 我们对可能影响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保障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显著标识,请您仔细阅读正文文 字突出显示的部分。 ? ? ? ?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仔细阅读本条款。 ?以下为本产品的条款目录 1.我们保什么,保多久 1.1基本保险金额 1.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1.3保险期间 4.1保险费的交纳 4.2效力中止 7.其他权益 7.1现金价值 4.3效力恢复 7.2保单贷款 5.如何领取保险金 5.1受益人 8.需关注的其他事项 8.1合同构成 1.4等待期 1.5保险责任 5.2保险事故通知 5.3保险金申请 5.4保险金给付 5.5宣告死亡处理 5.6诉讼时效 8.2合同成立与生效 8.3效力终止 2.我们不保什么 2.1责任免除 8.4投保年龄 2.2其他免责条款 3.什么是保单红利 3.1红利分配 8.5年龄、性别错误处理 8.6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8.7未还款项 6.如何退保 3.2红利领取方式 4.如何交纳保险费 6.1犹豫期 8.8合同内容变更 8.9争议处理 6.2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海保人寿海易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海保人寿[2022]两全保险010号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海保人寿海易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 之间订立的“海保人寿海易盈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 ? 我们保什么,保多久 这部分讲的是我们提供的保障以及我们提供保障的期间。 1.1 1.2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您与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基本保险 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未成年人身故保 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 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 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1.3 1.4 保险期间 等待期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5 年,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 零时起至保险单载明的约定终止日的二十四时止。 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含第180天),被保险人因 意外伤害以外原因导致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返还本合同的 1 累计已交纳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这 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无等待期。 1.5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 们将按照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 被保险人身故时已交纳的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所对应 的给付比例; (2)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表: 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 给付比例 100% 0-17周岁 2 18-40周岁 160% 1 2 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原因导致被 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或者身故。猝死不属于意外伤害。猝死指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其他原因在出现症状 后 24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猝死的认定以医院的诊断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