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档案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本镇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均属收集归档范围。
二、归档质量要求
文书、科技、会计、音像、电子以及专业等门类的归档文件和案卷质量符合相应标准。
三、收集归档时间
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采用随时收集和集中收集等方法,确保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分类存放,便于日常查找利用。
党务、行政管理文件于次年6月底以前整理归档;
科技文件在科技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
会计文件由会计机构整理立卷,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1年,次年3月底以前归档;
音像文件在相关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
专业文件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时间整理归档(如无规定,则自行确定归档时间,且确定的归档时间不得超过2年)。